Netherlands之叛乱及荷兰之独立

5.Netherlands之叛乱及荷兰之独立

Alva公率兵入驻之消息,既达于Netherlands,Netherlands人颇有惧而遁走者。他日为革命领袖之Orange亲王William逃入德国。Flanders之织工,多渡北海而遁入英国,不久英国遂以纺织之出产著名于世。

Alva公率西班牙之精兵一万人,以赴Netherlands,装备极其完美。彼以为平乱最良、最捷之方法,莫过于杀尽批评“君主中之最优者”之人。故彼特设法院专门审判犯叛逆之嫌疑者,此即世上所传之血议会(The Council of Blood)是也,其目的在于杀人而不在于司法。Alva公之在Netherlands者自一五六七年至一五七三年,先后凡六年,实为Netherlands之恐怖时代。他日彼曾以杀死一万八千人自夸,然就事实而论,死者之数恐尚不及三分之一也。

其时Netherlands之领袖,为Orange亲王Nassan伯William(一五三三年至一五八四年)其人。彼系荷兰民族之英雄,其一生事业与美国之Washington相仿。彼能为他人所不能为,以救其同胞于专制压迫之下。在西班牙人眼中视之,彼不过一落泊无聊之贵族,冀拥少数之农民及渔夫以与世界上最富强之国君宣战而已。

William曾侍Charles第五,假使西班牙政府无专横虐待之举,则彼亦未尝不愿誓忠于Philip第二。然鉴于Alva公之政策,乃知诉苦于西班牙王之无益。遂于一五六八年召集军队以与西班牙战。

Netherlands人民之援助William者,以北方诸省为最力,而荷兰一省实为首领。荷兰人大抵皆信奉新教,纯属德国人种;至于南部诸省,则仍信罗马旧教,其人种与法国北部同。

William之军队,当然不能敌西班牙之精兵。彼至是亦与Washington同,每战必败,然始终不降。荷兰人最初之胜利,实其“海上乞丐”(sea beggars)之功,若辈本海盗,每掠西班牙之船只以售诸信奉新教之英国人。最后此辈占据Brille城为其陆上之根据地,荷兰人之气为之一壮。北部荷兰与Zealand二省中之城市,虽尚未叛离西班牙,竟敢于一五七二年选举William为其统治者。此二省因此遂为他日荷兰国发祥之中心。

Alva公遣兵征服叛乱之城市,其残酷犹昔;甚至女子儿童亦复加以屠戮。不意此种残忍行为,不但不能平北部之乱,即南部之旧教徒,亦于一五七六年实行反抗。Alva公曾下令凡人民买卖所得者,须纳十分之一于政府。南省诸商民遂有罢市之举。

Alva公实行专制政策者凡有六年,乃被召回国。继其任者不久死,大局益不可收拾。西班牙兵士之在Netherlands者,既无人统率,遂行同匪盗。Antwerp城本极繁盛,至是为兵士所劫掠,半成灰烬。此次军队之变乱,即史上所传之“西班牙之怒”(the Spanish Fury)是也。再加以官吏之暴敛横征,Netherlands人皆有朝不保夕之势。其结果乃有一五七六年各省代表开会于Ghent之举,以商议推翻西班牙专制之方法。

然此种联合之性质,系暂而不久者。Philip第二改遣性较和平之人入治其地,南部诸省乃复生信任之心。故北部诸省只得单独进行。William the Silent主持其间,极不愿再承认Philip第二为其君主。至一五七九年,北部七省—荷兰,Zealand,Utrecht,Gelderland,Overijssel,Groningen与Friesland—组织坚固之Utrecht同盟。编订同盟政府大纲为其组织之根据。二年以后(即一五八一年)乃宣布脱离西班牙而独立。

Philip第二深知William实为此次叛乱之中坚,若无彼之参与,则叛乱或不难平定。西班牙王乃下令凡能设法排除William者,则赐以巨金,封以贵爵。William本已被选为联省之世袭元首者,卒于一五八四年在Delft地方之住室中被刺而死。彼于临终之际,祷告上帝怜恤其灵魂及“可怜之国民”云。

荷兰人本切望英国女王Elizabeth与法国之援助者,然皆袖手旁观,不稍援手。最后英国女王乃决遣兵援助之。英国人虽未尝十分尽力,然Philip第二以英国女王之政策,直与西班牙为难,故决意出兵以征服英国。不意西班牙之海军为英国人所歼灭,西班牙平定荷兰乱事之实力,因之大减。加以西班牙至是亦复国库空虚,濒于破产。唯西班牙虽明知已无恢复荷兰之望,直至一六四八年方承认联省之独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