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yer公会及新教徒名称之由来
自农民叛乱后,德国君主中有阻止宗教变更之计划。德国中北两部之君主组织Dessau同盟以铲除“受人咀咒之Luther派”。同盟中有Saxony公George,Brandenburg及Mayence之二选侯,与Brunswiek之二亲王。其时有皇帝预备入德国以铲除异端之谣言,赞成Luther之诸侯乃亦有联合之举。就中最重要之分子为Saxony新选侯John Frederick及Hesse伯爵Philip二人。此二人将来为德国保护新教之最力者。
其时德国皇帝又有与法国王Francis第一及教皇战争之举,故无暇顾及德国之内政,遂不能不放弃其实行Worms大会议决案之意。德国国内既无人可以决定全国之宗教问题,故一五二六年Speyer公会决议未开宗教大会之先,德国之诸侯,骑士及城市之直隶于皇帝者,应各自定其领土中应奉之宗教。各地诸侯之“生活、政治及行动,应随各人之意以合于上帝与皇帝”。故当时德国各邦之政府,有决定其属民宗教之权利。
然当时人皆希望将来国内之宗教,仍能归于一统之域。Luther以为将来基督教徒必皆能信奉《新福音》。彼仍愿主教之存在,即教皇亦可任其继续为教会之首领。至于反对新教者,则以为异端教徒必有消灭之一日,而宗教必能恢复其统一之局。然两方之希望,均不正确,而Speyer公会之议决案,竟成为永久之规模,德国宗教至今分裂。
其时反对旧教之新派,开始发见。其时瑞士之改革家名Zwingli者,同志甚多。而所谓再浸礼派者(Anabaptists),则甚至主张废止旧教。德国皇帝是时亦有暇赴德国,于一五二九年再召集公会于Speyer决定实行反对异端之计划。无论何人,不得反对圣餐礼,并不得阻止他人参与圣餐礼。
此种议决之结果,无异强迫新教诸侯恢复旧教中最特异之仪节。公会中信新教者居其少数,故若辈唯有提出抗议(protest)之一法,签名者有Saxony之John Frederick与Hesse之Philip及皇城十四处。抗议中声明多数人断无取消上次Speyer公会议决案之权,盖此次议决之案系全体同意者,且全体担保遵守者。故若辈求援于皇帝及将来之宗教大会,以反抗多数之压制。凡此次签名于抗议上者,世称之为抗议者(Protestant)。日后“抗议者”三字,遂为反对罗马旧教教义者之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