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托钵僧之事业

8.托钵僧之事业

凡托钵僧与Benedict派之修道士不同,不但受寺院住持之管束,而且受全团“将军”之监督。凡为僧者与兵士同,随时可以调遣。若辈亦以基督之兵士自命。若辈与修道士不同,每不从事于精神之修养,专与各级人民互相往还。必须勇敢受苦为救己救人之事。

世称Dominic派之僧为“布道僧”(Preaching Friars)故多研究神学为答辩异端之备。教皇每令若辈执事于异端裁判所中。若辈并早伸其势力于大学之内,十三世纪时之二大神学家Albertus Magnus及Thomas Aquinas,即系此派中人。至于Francis派中人每怀疑学问,且每较Dominic派中人为能以清贫自守。然就大体而论,两派僧侣,类皆收受他人所布施之财产,并以学者贡献于当时之大学。

教皇不久即知此种新团体之重要。故陆续予若辈以特权,使之不受主教之约束,最后并宣言若辈仅受本派规则之限制。特权中之尤为重要者,则凡为牧师者教皇并予以随地可行圣餐礼之权,并得执行普通牧师之职务。僧侣多散居各地以代各区之牧师。当时俗人每以僧侣较教士为纯洁而神圣,以为若辈所行之仪节,亦必较教士所行者为有力。故当时几乎无城无灰衣僧(Francis派)或黑衣僧(Dominic派)之寺院,凡君主至少几皆有僧侣一人为其行忏悔礼之人。

僧侣之势力既巨,世俗教士颇猜忌之。若辈屡请教皇废止其团体,或至少阻止若辈不得夺牧师之权利。然教皇多置之不顾,曾向内阁阁员、主教及下级教士之代表,宣言若辈之所以痛恨僧侣,实因若辈生活之浮夸及欲心之浓厚;至于僧侣,则每能利用其财产以供奉上帝,不浪费于快乐之中云。

托钵僧中颇有能人及学者—学者如Thomas Aquinas,改革家如Savonarola,美术家如Fra Angelico及Fra Bartolommeo,科学家如Roger Bacon。当十三世纪时,救世最力者,莫过于托钵僧。然若辈飘然一身,不受教会之监督,又复拥有财产,道德堕落之事,遂所难免。当Bonaventura于一二五七年为Francis派领袖时,曾谓当时人因僧侣之贪婪、懒惰及不德,颇为不喜,而且行乞频烦,其可厌较盗贼尤甚云。唯当时人对于僧侣始终视教士为优;而城乡各地宗教生活之维持与提倡,亦复僧侣之功居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