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之兴起
生产机关公有之主张 社会主义之原理以为生产机关应属于社会不应属于私人。然“生产机关”之为义甚泛,凡田园器具皆可包括在内。而社会主义家之意则所谓“生产机关”者似系专指机器、工厂、铁道、轮船而言。总而言之,社会党人之主张在于各种大实业不应握诸私人之手而已。以为工厂为资本家所独有于理不合。并谓同盟要求增薪之举断非治本之法,因近世之实业制度实予少数人以获利之机,已属谬误,非根本改革不可也。工人为资本家之“工资奴隶”(wage slave),失去自由。补救之法莫过于将各种大实业变成公有,使全部人民均蒙其利。若辈以为此种之理想社会将来必有实现之一日,即所谓协作之共和国(Coöperative Commonwealth)是也。
最初之社会党人 最初之社会党人每冀赖资本家之善意以实现其主义。梦想将来有开明之日,使社会无困苦之人。英国富人奥文即主张此种原理之最著者,当拿破仑战后于英国极有势力者也。社会主义之名词实始于彼。其在法国则将近十九世纪中叶时社会主义之著作风行一世,其势力亦正不小。
后日之社会党人 然近世之社会党人多以昔日之社会党人为梦想有余而实行无法。以为富人断无放弃其实业之意。故提倡社会主义当专从工人方面入手。使之晓然于社会主义之有利无弊,激之使与资本家斗争以实现其主义。并谓富之产生专恃劳工,资本之用专在供给机会而已。是则工人应享劳动所得之结果宁非合理之事?
马克思 近世最著名之社会主义著作家首推德国人马克思(Karl Marx)。彼一生多居于伦敦,学问渊博,对于哲学及经济学研究尤精。尝读历史,断言将来工人必能起代资本家,正如昔日资本家之起代贵族。所谓工人者指专赖劳动而生活之人而言。自工厂制度发生以来,工人乃不得不受资本家之约束。马克思于一八四七年曾与恩格尔(Frederick Engels)合著《共产党宣言》(Communist Manifesto)公诸平民,令其起夺生产之机关以为己有。宣言之在当日虽无影响,然至今社会党人尚视同玉律金科也。
社会主义及民主主义 故近世之社会主义或马克思之社会主义实一种工人之运动,而为民主主义发达史之一部分。假使实业私有之制依然存在;众贫独富之象未能革除:则枝节之改良于事无济。故社会主义家必欲工人不失其唯一之目的,不受他种政党之牵制,必俟协作之共和国建设成功而后已。
社会主义为一种国际运动 社会主义之在今日不但为一种国内之运动,而且成为一种国际之运动。视他国工人之举动为抵抗工人公敌之方法。所谓公敌即“资本主义”是也。故一九一四年以前之社会主义实维持国际和平之一种大力。自一九一四年大战之后,俄罗斯忽发生一种极其激烈之社会主义,即德国亦一变而为社会主义之共和国。此种运动凡研究历史者均应明了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