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第六与英国新教之成立

8.Edward第六与英国新教之成立

当英国叛离中古教会之时,国内人民虽尚多奉旧教者,然在Henry第八时代,新教徒之人数实常有增加。Edward第六以冲龄即位,在位仅六年—彼于一五五三年卒,年仅十六岁—政府中人多赞成新教,并由欧洲大陆请新教徒多人来英国以教其国人。英国王并下令销毁国内之神像,甚至大礼拜堂中之彩色玻璃,亦复破毁殆尽。国内主教由王任命之,不再遵昔日选举之形式。教会中之要职,亦以新教徒充任之。国会将所有圣餐礼之基金,缴诸政府,并议决以后教士得自由婚娶。

国会议决编订祈祷书,其内容与今日英国国教所用者相仿。政府并编订教条四十二条为国人信仰之标准。此种教条,至女王Elizabeth时代校订之,减为极著名之三十九条,至今为英国国教教义之根据。

教会中职务之变更,在大部分英国人之眼中观之,当然为之大惊,盖若辈本习惯旧日之宗教仪节者也。又鉴于朝廷官吏每假新教之名,以行其贪婪之实,乃以为政府之意,实在于劫掠教会以自肥。吾人对于当时人之渎神,观于Edward第六所下之命令,即可见一斑,盖王曾下令禁止“教堂中不得有争闹及枪伤之举动”,并不得“牵马与驴以过教堂,视上帝之居如马厩或普通之旅店”。故当时赞成宗教变更者固不乏人,而Edward第六死后英国忽有恢复旧教之趋向,亦正势所必至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