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随着淮海战役的胜利,华东局社会部根据现实变化,及时提出了工作重点转移的设想。提出要由农村逐渐转向城市的方针,加强对江南各系特务组织调查研究,落实大量培养公安保卫干部的任务。

1949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华东局调整加强了社会部的组织机构,决定仍由舒同兼社会部部长,梁国斌、李士英、胡立教、扬帆为副部长。将华东局情报部与社会部合并,改为社会部一室,山东省公安局为社会部二室,公安、保卫、情报工作集中由社会部统一领导。同年2月,社会部副部长扬帆率领60余名情报干部南下到淮阴,对上海和江南其他敌占城市进行情报策反工作。华东局社会部作出决定,将“华东各地情报、公安、联络、城工、工商、贸易等部门的京(南京)、沪、杭沿线大小城市之工作关系以及领导关系的干部、档案向华东局社会部或江南工委扬帆办理移交”,使分散指挥的情报工作进一步归口到华东局社会部。

1949年3月,社会部又从山东解放区各级公安机关抽调了384名股长以上干部送到党校学习或在社会部集中待命,为南下接管准备了一批骨干力量。同月,社会部召开了第三野战军军以上部队保卫部长会议,确定部队保卫机关在进军解放城市后要积极参加地方接管和城市公安保卫工作。华东局和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还将华东军区警卫旅划归社会部和组建后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领导,担任上海解放以后华东局和市委机关的警卫任务,为南下接管工作进行了组织准备。(https://www.daowen.com)

4月,解放军横渡长江,江南广大地区解放已指日可待,华东局为接管上海等大城市进行紧张的准备。华东警官学校经过广泛动员,主动报名,领导批准,800多名师生,在李士英、徐盼秋带领下离开山东南下江苏丹阳,参加接管人员集训。

5月初,华东局社会部正副部长舒同、梁国斌、李士英、胡立教、扬帆分别从山东、苏北随华东局和第三野战军机关到丹阳会合。中央社会部调王范带领了20余名干部从北平到达丹阳。5月上旬,社会部抽调的684名公安干部和800多名华东警校学生先后在丹阳集合。社会部即按治安、警察、反特、保卫、秘书、行政编成6个队,遵照华东局“在入城前,必须普遍地、反复地、深入地进行党的城市政策的教育及入城纪律的教育与接管城市的经验教育”的指示,集中进行方针政策学习和思想纪律教育,深入学习华东局经中央批准的“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深刻领会“按照系统、整套接收、调查研究、逐渐改造”的接管方针,“自上而下、按照系统、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实施办法和一切部队干部及接收人员必须坚决遵守的十二条“入城纪律”。同时,学习济南、沈阳、北平、天津等大中城市的接管工作经验。

5月10日,第三野战军司令员陈毅对接管上海的各级负责干部作了入城纪律和政策的报告。针对形势、城市政策和党的优良传统、部队纪律等方面作了精辟的阐述,严肃批评了个别同志违反纪律的现象,要求所有部队和接管人员,像渡江演习那样,把入城纪律和政策当一件大事来抓,强调指出:“入城纪律是入城政策的前奏,是对上海人民的‘见面礼’,‘见面礼’搞得不好,要费大功夫,甚至挽回不了。”他还风趣地说:“我们野战军在城市不能‘野’”。华东局社会部又根据十二条“入城纪律”,结合公安工作性质特点,制定了《员警十项守则》,要求入城干部互相勉励,互相监督,对知法犯法者,将从严论罪。针对南下师生大部分是北方人,对城市生活习惯比较陌生,还组织他们学习城市管理方面的知识,介绍上海警察机构、敌情动态、南方城市风俗习惯等,从而为广大接管干部入城后坚决执行党的政策、严格遵守入城纪律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