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造册

(一)登记造册

上海市区解放后,所有国民党政权、军事、财经、宣传、警务、特务等各系统及私营业余广播电台纷繁复杂,需要对其登记造册,然后按照其政治背景和经历的不同,分门别类进行接管、军管、管制和支持。接收阶段属于接管的前期工作,也是千头万绪的时期。各家广电单位情况不一,有些单位主动配合,另外一些则有所隐瞒,甚至拒绝被接管。在接收阶段中,周新武面临的挑战实为艰巨。(https://www.daowen.com)

1949年5月31日上海市军管会颁发了《关于各接管单位系统的电台必须进行登记的通令》,开始对上海市新闻单位进行初步的情况统计。1949年6月2日,军管会颁布《无线电台登记及管理条例》,6月13日颁发《关于上海市私营广播电台暂行管理条例》,规定各私营广播电台均要如报纸、杂志、通讯社一样,到新闻出版处广播室先行登记,通过了军管会的审核后才可以继续广播和营业,并对登记入册作了11条具体要求。〔8〕1949年6月29日,文管会召开上海广播界座谈会,夏衍、范长江在会上讲话,座谈会成为民主互动的有效形式,倡导各私营广播电台积极主动参加登记。〔9〕除了接管上海广播电台外,周新武还负责接管国民党系统的两个企业。即大中华唱片厂和广播器材修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