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广播内容

(二)管制广播内容

周新武接管电台后,对私营电台的广播内容进行管制,一扫之前虚假广告、低级下流娱乐节目以及编造的政治性新闻等陋习,使电台“有意义歌词,勿播靡靡之音”,〔16〕并规定各私营广播电台每周的播音节目表都要事先呈报军管会审核,获得批准后才可播放。如果因故临时稍有更动,需要及时向军管会报送并备案;每天的广播节目和广播的内容必须在第二日向军管会交代其出处并作好书面报告,并且必须转播军管会所指定的节目;没有经过军管会许可,不可以有任何类似新闻评论、政治性演讲及通讯等自播未经审核的政治性节目,如果播送上海市报社供给的新闻节目,其责任自负。也不得有反对人民政府、反对人民解放军及任何反共、反人民、反对世界民主运动的反宣传与败坏风俗的节目内容。要求私营广播增加党的宣传任务,确保每天转播人民电台半小时,并经常插播一些政治稿件。〔17〕各台可以在法令限制范围内播送正当的纯商业性的广告,但是不得在播送时作不利于当时政治、经济等的宣传。在播送娱乐节目时,应该慎重选择,节目内容要有启发和教育意义,不可以转播一切有问题的音乐、歌曲以及各种戏剧等。也不可以用外国语播送一切节目(教授外国语的讲座和军管会特别指定转播的节目除外)。〔18〕1949年7月16日,文教管理委员会又发布了关于国际电讯检查暂行办法的布告,规定凡经由本市国际电台发出之电讯及口语广播不得直接或间接述及解放区内的各种情况,包括气象;匪机轰炸与扫射地点及损害情形;防空设施状况及机场所在地与状况;人民解放军驻地、人数、番号、供应、辎重或移动、电台及军事性质设备及工厂之情况;军管会、人民政府及其他一切党政军事机关及人民团体之所在地点。这成功防止了涉及上海市政府党政、军事等机密信息的泄漏。〔19〕(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