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后 记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每一位老师都深知,教书育人是自己天然的职业使命。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的组织机构,为人民大众提供教育公共服务,而教师则是学校组织中最重要的专业人员。那教师是不是只需要在学校里站稳三尺讲台?他们需要熟悉家庭教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吗?毕竟,众所周知,家庭是私生活的场所,而家庭教育是私人领域的教育活动。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厘清家庭、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三者概念的基础上,教师需要明晰家庭教育指导的价值与意义所在,从而深刻理解教师与家庭教育指导的关系:家庭教育必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教师工作无法游离于家庭教育。

然而,教育现实与教育理想总是有较大的距离,目前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意识和能力还远不能胜任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要求。由于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不足而导致的舆论事件也屡见于报端。

2015年10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2017年3月,上海市相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需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队伍建设:编撰既有理论支撑又有实训内容、符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特点和要求的“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系列培训丛书(教师卷)”。读者现在看到的一套四册《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实务》即是上海市教科院普通教育研究所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在上海市教委德育处的支持下,组织市、区、校三级家庭教育研究和实践的骨干力量编撰而成的教师培训用书。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上海一直是家庭教育指导理论研究和实践推进的先行者。《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工作大纲。《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阐述不同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大纲。而这套丛书的出版,作为国内第一套适用于在岗中小学幼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者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通俗读本,希冀能够直接服务于上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培训,并在全国产生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丛书是多方合作的科研成果。真诚感谢上海市教委德育处江伟鸣处长和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汤林春所长对丛书的策划出版给予的关心,两位领导多次参与书稿框架的研讨,并对丛书的出版和后续使用给予了支持。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成立了课题组,选择了静安、杨浦、虹口三个实验区,获得了实验区多方校长、教师的热情参与。从接到研究项目到成果付梓,历时两年多,历经调查问题、设计框架、撰写文稿、反复修改,汇集了众人的智慧,篇幅限制,不一一列举,在此深表感谢。感谢上海社科院杨雄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李家成教授、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副会长陈镇虎特级教师三位专家为丛书出版提供了诸多建议。尤其是杨雄老师,不辞辛苦欣然应允为本书作序!

由于时间仓促及认识上的局限,文稿的不足在所难免,还望读者朋友不吝赐教。最后希望这套既有理论阐释又有大量真实案例的丛书能够真正从书斋走向教育现场,成为教师的案头书,成为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良师益友,对教师有实质的帮助。

编 者

2018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