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 农药对饲料的污染
1)农药残留的产生
农药残留是指在农业生产中,由于施用农药而存留于动植物体、农副产品、饲料和环境中的农药及其具有毒性的代谢物、降解转化产物和反应杂质等的总称。农药进入饲料大致有三条途径:一是直接喷洒于植物体的农药被植物吸附或吸收;二是施入或落入土壤等环境中的农药被植物根部吸收;三是可通过动物性饲料原料等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最后影响畜禽健康。农药残留量的大小,与不同的农作物种类、农药的品种、性质、施用浓度、施用方法、施用时间和不同土壤质地等因素有关。目前,我国的农药以杀虫剂为主。因此,农药对农作物及饲料的污染主要由杀虫剂所引起。
2)主要杀虫剂
(1)有机氯杀虫剂
有机氯农药为广谱高效杀虫剂。其代表药有六六六、滴滴涕、林丹、绿丹、七氯、狄氏剂、三氯杀虫酯、硫丹、灭蚁灵等。此类农药化学性质稳定,脂溶性强,在自然条件下不易降解,残效期长,大量或长时间地使用,可在农产品、动物和人体内大量蓄积,对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大多数有机氯农药的毒作用为神经毒和细胞毒,主要侵害中枢神经系统的运动中枢、小脑、肝和肾等。其具体表现为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骨骼肌震颤;损害肝脏组织与肝功能,影响细胞氧化磷酸化过程,肝变性坏死;影响生殖机能,使性周期紊乱,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等。
(2)有机磷杀虫剂
有机磷杀虫剂是分子结构中含有磷元素的一类高效广谱杀虫剂,是继有机氯农药停用后的最主要的农药。常用有机磷类农药有敌百虫、敌敌畏、对硫磷、久效磷、马拉硫磷、乐果、甲拌磷、甲胺磷、辛硫磷等。大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对畜禽的急性毒性较强。进入机体后,主要抑制动物体内胆碱酯酶(AchE)的活性,发生与胆碱能神经机能亢进相似的神经症状。主要表现为流涎,瞳孔缩小,呕吐,腹泻,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痉挛,先兴奋不安后抑制,重者发生昏迷甚至死亡。
(3)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选择性、杀虫效力强,作用迅速,杀虫谱广等特点,是当今杀虫剂中的第二类农药,其产量仅次于有机磷农药。目前,主要品种有西维因、速灭威、灭多威及呋喃丹等。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在碱性环境中易分解,化学性质较有机磷稳定,可在土壤中存留1个月左右。它对畜禽等的毒性属中等毒性,进入机体内,能够抑制神经组织、红细胞及血浆中的胆碱酯酶,形成氨基甲酰化酶,使胆碱酯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造成体内乙酰胆碱大量蓄积,表现与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相同的症状,但中毒时间较短,恢复较快。此外,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还可阻碍乙酰辅酶A的作用,使糖原的氧化过程受阻,导致肝、肾病变等。
(4)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高效、用量少等特点。市场上品种很多,如溴氰菊酯(敌杀死)、氰戊菊酯(速灭杀丁)、氯菊酯(除虫精)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的作用机理是通过对细胞膜钠泵的干扰,使神经膜动作电位的去极化期延长,周围神经出现重复动作电位,导致肌肉的持续收缩,增强脊髓中间神经元和周围神经的兴奋性。
3)防止残留农药危害畜禽的措施
(1)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禁用和限用部分剧毒和稳定性强的农药
随着人们环保和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大力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杀虫剂已成为全球杀虫剂工业的发展方向。由于国家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力度不断加大,高效安全的杀虫剂尤其是生物杀虫剂已得到飞速发展,如苏云金杆菌、阿维菌素和病毒杀虫剂等已在一些主要农作物上得到广泛应用。
(2)合理制定并执行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极限
残留极限(即农药允许残留量或农药残留限度)是指农副产品中允许不同农药的最高限度的残留量。低于这个残留限度,即使长期食用,仍可保证食用者健康。绝大多数的农药,均允许有限度地残留。在生产中,应严格执行其标准。
(3)科学制定并执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
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农作物收获时农药残留量达到允许范围的最低间隔天数。安全间隔期的长短与农药品种、植物种类、地区条件和季节气候等因素有关。如有机氯农药(滴滴涕、六六六等)一般为1个月;大多数有机磷农药为2周。
(4)规范地使用农药,控制农药的用量浓度、次数
农作物中农药的残留量与农药的性质、剂型施用量、浓度、次数和施用方法等有关。通常残留量与施用量、浓度和施用次数等呈正相关。乳剂的黏着性和渗透性较大,残留量较多,残效期较长;可湿性粉剂的水悬液次之;粉剂最少。喷雾在农作物上的残留量比喷粉的多。接近农作物收获时停止施药。
(5)严格执行饲料中农药残留标准
我国饲料卫生标准中规定,米糠、小麦麸、大豆饼(粕)、鱼粉中的六六六的允许含量≤0.05 mg/kg;肉用仔鸡、生长鸡、产蛋鸡配合饲料的允许含量≤0.3 mg/kg;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0.4 mg/kg。米糠小麦麸、大豆粕、鱼粉中的滴滴涕的允许含量≤0.02 mg/kg;鸡配合饲料、猪配合饲料≤0.2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