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出于唐代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是自古以来人们对于住房的一种良好愿望。
这一个愿望在缑城得到基本实现。
不知道古时候缑城百姓的住房问题怎么样,但从杜甫的诗里,可见宁海这个偏远角落,百姓的住房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
有资料可查的是,1950—1978年,县城新建住宅2.21万平方米,年均新建789平方米。1979—1988年,新建住宅44.3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
县城内建房速度加快始于1988年,那一年开发建设松竹新村住宅小区和淮河路住宅区两处,建成住房1544套,计13.8万平方米。
1992年,宁海县开始住房制度改革,城区共出售公有成套住房5112套,计33.8万平方米。从此,值得注意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城区建房以国有集体占主要的现象被房地产业代替。出现一个与全国范围内相同的大动作:推行房屋商品化,建立房地产交易市场,并制定出台个人购建住宅有关配套政策,住房建设在新政策影响下有序发展。
1992—1994年的几年间,以旧城区改造为主,兴宁路、东大街和怡惠路的拆建,三处加起来的新建住房计20.16万平方米。1995—1999年,县城新建住房80.6万平方米,个人自建单体住宅占了六成以上。2000—2010年十年间商品房建了162.43万平方米,城区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到45.6平方米。后五年间,投资房地产开发资金66.13亿元,商品房交易金额68.14亿元。
然而,居住难问题依然存在。据2007年的一次县城区房屋普查,尚有无房户1390户,户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2450户。低收入弱势群体的住房无法保障。
2005年起,宁海县开始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以出台的文件为标志。
最早的是2005年6月,《宁海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并施行,之后,相继出台了《宁海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宁海县限价房管理办法》《宁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宁海县人才公寓销售办法(试行)》和《宁海县城区村改居住房管理办法》。
如文件内容所示,宁海县逐步构建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村改居住房为内容的“六房一体”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目前,这一体系得到了持续发展,相对应的管理有所调整,六房也合并为四大类,但不变的是为社会低收入弱势群体服务的宗旨。
第一类,经济适用住房。它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宁海县一共销售了四期。从2006年开始至2015年止共销售1618套,总销售面积142973平方米。
第二类,限价房。它是通过多种形式筹集,限定套型和销售价格,实行定向销售,用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的政策性住房。全县一共销售了四期,从2010年开始至2018年止共销售715套,总销售面积68333平方米。目前还剩余少量房源待推出。
第三类,村改居住房。它是指限定套型和销售价格,实行定向销售,用于解决城区内撤村建居后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而分区域集中建设的公寓式住房。2010年6月,宁海县正式出台《宁海县城区村改居住房管理办法》。主要保障对象为城区内11个村(经济合作社)撤村建居后村集体土地全部被征收,但撤村建居之日起5年内按农民身份仍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建条件的经济合作社社员家庭。
第四类,公共租赁住房。此类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用房。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向城镇最低和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租赁住房,或低廉租金配租普通住房,或对承租的公有住房给予租金减免。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根据城市规划批准投资建设或筹集,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主要保障对象为城镇中低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人才公寓,主要保障对象为各类人才。
有了好的政策,有了一定的房源,如何使之发挥最大最好效应?建设者为之动了好多脑筋。
有人说,屋里有一盏点亮了的烛灯,让它放在高一点的位置,就能让大家都照到了。
“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住房保障服务提速增效。一站式窗口,多部门联合审批,确保了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最多跑一次”大大方便了市民群众。原来的住房保障工作流程、系统,在完善和升级后,群众既可在住建局受理大厅申报,又可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申报,还可以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上申报;住房保障的“一证通办”正在实现;通过数据特定端口进行传输的方式,已完成住房保障历史数据的完整、准确录入,对新增保障家庭及保障房源实现新数据的及时更新,实现省厅提出的住房保障大数据要求。
创新管理理念,让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与管理得到加强。采用物业管理与租赁管理服务的形式进行服务外包。物业公司除物业管理工作外,还为促进规范使用提供了保障;由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开发住户缴费系统,既解除了住户的缴费麻烦,又提高了缴费效率;对公共租赁住房每套住房均安装了门禁管理系统,提高了租金催缴力度。
加强档案管理,建设住房保障网站。2014年通过了省一级目标认定及浙江省示范化数字档案室,成为宁波市保障性住房档案工作方面率先获此殊荣的单位。目前中心网站因合并到住建系统网站,所保留网页也在改版之中,一直以来都是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努力做到内容全面、沟通顺畅、办事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