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共投资为主导的外生式乡村发展阶段(1955—1973年)

一、以公共投资为主导的外生式乡村发展阶段(1955—1973年)

在经济高速增长期,为解决“过密-过疏”问题、促进国土均衡发展,1962年出台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简称“一全综”)提出了“据点开发构想”,以期通过在太平洋工业地带以外的欠发达地区设立产业据点,带动周边农山渔村的经济发展。“二全综”(1969年)进一步提出“大规模开发项目构想”,力求通过加强全国交通通信网络建设,构建以地方都市为核心、辐射农村地区的广域生活圈。在经济至上、效率优先的理念指导下,这一时期出台的《山村振兴法》(1965年)、《过疏地域对策紧急措施法》(1970年)、《农村地域工业等导入促进法》(1971年)以及“日本列岛改造论”(1972年)等均以工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方式,加速了农村土地和产业的非农化进程。

与此同时,为提高农业生产力、缩小工农差距,在《农业基本法》(1961年)指导下,日本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以稻米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随着农业生产力不断提高和饮食结构变化,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出现了大米生产严重过剩的情况,加之农地转用需求增大和农业贸易自由化等冲击,“日本农业撤退论”一度成为舆论焦点。[5]为了稳定粮价并减轻财政负担,农林省(1978年改称“农林水产省”)于1970年开始实施“综合农政”,包括缩减稻米生产的“减反政策”、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现代化等措施。这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收入,但却造成了农户兼业化程度过高、农业劳动力大量外流和粮食自给率下降等问题。公共投资对乡村发展的拉动作用日渐式微,其局限性也随之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