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与启示

第四节 结语与启示

日本乡村振兴的理念转变与实践探索表明:城乡发展差距不能简单依靠乡村工业化或城镇化(如市町村合并)来解决,而是要立足乡村特色资源禀赋,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差异化发展路径,避免形成千篇一律的同质化发展格局。“地域循环共生圈”强调城市与乡村是共生共荣的有机整体,需建立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通过城乡资源优势互补培育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同时,需充分发挥乡村生态资源优势,以低碳、循环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以六次产业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还需重视人才培养,发挥社会中间组织的桥梁作用,积极引导小农户参与区域特色产业链,创新完善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机制,将乡村资源整合增值所产生的收益更多留在当地,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尽管我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与日本有所不同,双方在农村人口结构、地理环境、经济模式和发展程度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地域循环共生圈”作为当前日本乡村发展转型的典型模式,其对于中国乡村振兴的启示可以总结以下5个方面。

第一,以流域或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城乡资源整合,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长良川和北岩手案例说明“地域循环共生圈”是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立足以“森里川海”为一体的生态整体观,这与我国所提倡的“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相近。流域区域合作不仅有助于生态保护与修复,还有利于打破行政空间界限,多角度挖掘整合资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长良川流域资源经整合后成功申报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其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六次产业化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动能。我国拥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且大多位于丘陵山区或生态脆弱地区,有约四成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基础设施薄弱,人才资源相对短缺。[25]可借助农业文化遗产的品牌效应,形成区域特色产业链,以“抱团发展”的方式带领农户脱贫致富。

第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日本“地域新电力”推行的是以可再生能源地产地消为基础的小规模分散型供电方式,是将能源生产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地域循环共生圈”实践。在我国,为减少散烧煤造成的大气污染,北方地区自2017年起开始实施“清洁取暖”。由于其运行成本较高,中央和地方政府需拿出巨额财政补贴用于煤改气和煤改电等项目,但仍存在农村居民采暖支出增加、无补贴易返煤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能源消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需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可参照日本“自治体新电力”模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后期运维管理,推进分布式能源的集约化发展,以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农民增收节支。

第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通过发行社会效益债券或众筹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增强乡村“造血”功能。东近江市案例表明社会效益债券可以融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发挥协同运作优势,综合解决地方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在精准扶贫、污染防治和医疗养老等领域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需要建立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兴起的网络众筹拓宽了民间投资渠道,在扶贫助农方面效果尤为明显。无论是众筹资助项目还是财政专项补助项目,都需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精准使用、产生实效。建议有关部门可在社会组织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展社会效益债券试点工作,培育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融资平台机构,构建具有公信力的评审机制,严格把控项目筛选、目标设定和绩效评估等环节,通过官产学合作同步提升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第四,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销对接是要顺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地域循环共生圈”所倡导的城乡共生对流正是要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通过中间组织或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产销对接,延长农业产业链。在我国,已有部分省市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方式建立了产销合作关系,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电商的蓬勃发展也为产销对接提供了新平台,但还缺乏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人才。有关部门可参考日本“地域振兴协力队”等做法,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和配套政策鼓励返乡大学生或新农人创新创业,以“互联网+”推动农业产业链改造升级。

第五,建立跨部门协作、多主体参与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宣传,促进互学互鉴。“地域循环共生圈”实践表明:乡村资源的整合增值需建立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综合提升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建议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政策衔接,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对于已经开展的先行试点工作,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村能源革命试点、“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等,建议总结典型案例,通过专题网站和新媒体技术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必要时可设立全国或地区性奖项以表彰先进,形成有效激励机制。亦可参考日本环境省做法,以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搭建多主体合作平台,探索形成多元共治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机制。

【注释】

[1]国土審議会政策部会長期展望委員会:《「国土の長期展望」中間とりまとめ》,2011年2月21日,https://www.mlit.goj.p/common/000135853.pdf,2020年2月10日,第6—8页。

[2]李国平:《均衡紧凑网络型国土空间规划——日本的实践及其启示》,《资源科学》2019年第9期。

[3]“对流”原指流体内部由于各部分温度不同而引起的相对流动,近年来成为日本乡村振兴和国土规划中的重要概念。它被用来引申说明拥有不同特性的地区之间相互合作,通过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的双向流动与融合,形成新的机制和组织等,从而创造新价值。这种差异化发展策略旨在激发乡村活力,以更好地应对人口负增长所带来的挑战。

[4]李国庆:《日本的地方环境振兴:地方循环共生圈的理念与实践》,《日本学刊》2018年第5期。

[5]株田文博:《食料の量的リスクと課題:国内外の食料安全保障概念と対応策の系譜を踏まえて》,《農業経済研究》2012年第2期,第82页。

[6]鈴木茂:《ハイテク産業立地と地域振興》,《経済地理学年報》1991年第1期,第15页。

[7]田代洋一:《日本に農業はいらないか》,東京:大月書店,1987年。

[8]指由原日本银行总裁前川春雄等17人组成的“为实现国际协调的经济结构调整研究会”于1986年4月7日向时任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提交的报告

[9]翥男:《围绕着“前川报告”展开的一场经济论战》,《现代日本经济》1987年第1期,第60页。

[10]岡田知弘:《「平成の大合併」は地域に何をもたらしたか》,《季刊家計経済研究》2010年第85卷,第51页。

[11]“界限集落”是社会学家大野晃于1991年提出的概念,指一半以上人口超过65岁的村落,用来说明山村因人口减少和老龄化所带来的村落功能衰退,濒临存亡的临界点。“地方消亡论”是基于日本创成会议人口减少问题研讨分会的报告,由曾担任过岩手县知事、总务大臣以及日本创成会议座长的增田宽也于2014年提出,通过人口预测来说明地方所面临的存续危机,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

[12]吴昊,姜保中:《日本围绕参加TPP谈判的争论》,《现代日本经济》2014年第3期,第33—35页。

[13]中央環境審議会:《低炭素·資源循環·自然共生政策の統合的アプローチによる社会の構築》,2014年7月,https://www.env.go.jp/press/files/jp/24772.pdf,2020年2月20日。

[14]環境省:《環境基本計画》,2018年4月17日,https://www.env.go.jp/policy/kihon_keikaku/plan/plan_5/attach/ca_app.pdf,2020年2月20日,第20页。

[15]小田切徳美,橋口卓也(編):《内発的農村発展論:理論と実践》,東京:農林統計出版,2018年,第14—15页。

[16]小田切徳美:《日本における農村地域政策の新展開》,《農林業問題研究》2013年第3期,第470页。

[17]张文明,章志敏:《资源·参与·认同:乡村振兴的内生发展逻辑与路径选择》,《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第77页。

[18]地域经济循环分析是基于市町村“产业关联表”和“地域经济计算”进行的复合分析,目前包括以2010年、2013年和2015年为基准的数据。详细请见http://www.env.go.jp/policy/circulation,2020年3月20日。

[19]环境省为“地域循环共生圈”开设了专题网站,截至2020年3月,共收录了58个活动团体及相关活动介绍,详细请见http://chiikijunkan.env.go.jp,2020年5月10日。

[20]“仕事人俱乐部”相关活动介绍,http://chiikijunkan.env.go.jp/pdf/touroku/02_kitaiwate.pdf,2020年4月12日。

[21]环境省“美好生活奖”(Good Life Award)设立于2013年,用于表彰企业、团体和个人在日本各地开展的优秀环保项目,以引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22]アンニカ·ウーレマン:《ドイツにおけるシュタットベルの歴史と現状》,2018年9月11日,https://www.jswnw.jp/pbfile/m000048/pbf20181217155106.pdf,2020年7月2日,第10页。

[23]政令指定都市是基于《地方自治法》,由日本中央政府指定的、人口50万人以上的都市,享有一定的自治权,类似于我国的副省级城市,目前日本共有20个政令指定都市。

[24]静冈县森林认证推进协议会,https://s-sinsuikyouj.p/group/63/,2020年7月11日。

[25]闵庆文,曹幸穗:《农业文化遗产对乡村振兴的意义》,《中国投资》2018年第17期,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