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外生式乡村发展阶段(1974—1990年)
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之后日本经济增速开始放缓。为防止公害再次发生,“三全综”(1977年)提出了城乡一体、生产、生活和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定住圈构想”,更加注重改善人居环境。节能环保、汽车制造、半导体等高新技术产业逐渐取代重化工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推动了日本从“贸易立国”向“技术立国”的转变。1983年出台的《高技术工业集积地域开发促进法》以建设产、学、住一体的科学城为目标,先后有26个地区被指定为高科技制造业据点。但在开发方式上仍以引进外来企业为主,对地方经济产生的波及效应十分有限。[6]随着日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广场协议”后日元大幅升值促使制造业大规模向海外转移,引发了地方产业空洞化问题。为提振地方经济和扩大内需,日本政府制定了《关于活用民间事业者能力促进特定设施建设的临时措施法》(简称“民活法”)(1986年),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研发、通信和国际交流等设施建设,并基于“四全综”(1987年)“多极分散型国土”目标,出台了《综合保养地域整备法》(1987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开发疗养和旅游休闲设施,包括在农山渔村建造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和度假村等。而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泡沫经济的破灭,部分地方政府陷入了财政危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资源与环境代价。
20世纪80年代也是“日本农业不要论”甚嚣尘上的时期。受欧美诸国影响,日本于1981年开始实施新自由主义改革。以财经界为代表,要求废除农业保护政策、通过市场自由竞争淘汰零散兼业农户、培育大规模专业农户的呼声不绝于耳。[7]1986年“前川报告”[8]提出要推进与国际化时代相适应的农业政策,包括重点培育中坚农户、实行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价格政策等。[9]受此影响,日本农业政策进一步向以设施园艺为代表的集约型农业倾斜,而以水稻种植为代表的土地利用型农业却因地理条件限制和农户老龄化等原因萎缩不振,山村地区的弃耕抛荒现象日趋严重。如何减少市场失灵带来的负外部性、促进地域资源可持续管理和利用成为日本乡村振兴转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