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建议

第三节 启示与建议

农村人口减少和老龄化是促成日本乡村振兴转型的重要社会经济背景。虽然我国目前的老龄化程度还远不及日本(28.7%),但据《中国发展报告2020》预测,我国将在2022年左右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4%,到2050年这一比例将高达27.9%。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集聚,我国农村“未富先老”矛盾日益突出,乡村资源过度利用和低度利用问题并存,制约了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日本乡村振兴转型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前述各章已对此展开讨论,其主要内容可总结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充分发挥农村生态资源优势,以低碳、循环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以六次产业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日本的经验表明:以外生式发展为驱动的乡村工业化或城镇化并不能有效解决工农城乡差距。为实现乡村经济良性循环发展,需要立足乡村特色资源禀赋,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差异化发展路径。可参照日本“地域新电力”模式,通过发展分布式供电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地产地消”(当地生产当地消费),减少农民对于石油、煤炭等外来能源的依赖,以更经济和可持续的方式实现“清洁取暖”。另外,对于山区等生产条件不利地区,由于无法实现大规模生产,可通过多角度发掘利用本地特色资源(如梯田米),打通从农业生产到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环节的连接渠道。在此过程中需完善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第二,在保持乡村主体性的前提下,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协作,打通人才流通渠道,探索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日本新内生发展理论强调城乡协作、凝聚内外合力,其关键在于建立长效的人才支援与激励保障机制。我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同样需要突破人才瓶颈的制约,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2021年2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等方面的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在人才定向培养和在职培训方面,可参考日本“地域振兴协力队”制度(见附录6),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和配套政策鼓励城市青年或新农人扎根农村,参与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等活动。随着城市居民对乡村旅游需求的增长,也可参考“关系人口”概念,让其通过认租认养、志愿服务或支农助教等方式与乡村建立并保持长期的联系。此外,还需加强中间支援型组织的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更多外部人才、资金和技术进入乡村拓宽渠道,与乡村需求精准对接。

第三,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以综合性和整体性原则推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建设。日本乡村振兴涉及国土、农业、环境和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在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地域政策综合化”的趋势。例如,《梯田地区振兴法》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开设咨询窗口、建立相关部门联络机制,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为梯田地区振兴提供一站式服务。我国已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建设、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等方面进行了全局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相关部门可在此基础上对已有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以加强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同时,新组建的国家乡村振兴局也可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合作,优化配置各类资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注释】

[1]刘彦随:《中国新时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地理学报》2018年第4期,第642页。

[2]Steven R.McGreevy,松平尚也:《小農再評価の国際的状況と日本の動向》,秋津元輝(編):《小農の復権》,東京:農山漁村文化協会,第48页。有关“新小农主义”的理论发展,请参阅Jan Douwe van der Ploeg,The New Peasantries:Struggles for Autonomy and Sustainability in an Era of Empire and Globalization,London:Earthscan,2008.

[3]農林水産省:《食料·農業·農村基本計画》,2020年3月,https://www.maff.go.jp/j/keikaku/k_aratana/attach/pdf/index-13.pdf,2020年6月12日,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