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社区营造”与地方创生

三、“旅游社区营造”与地方创生

2014年,为缓解人口向东京集中而地方萧条的局面,安倍政府出台了“地方创生”政策,将旅游作为地方振兴的重要支柱。针对国内人口减少而访日外国游客数量迅速增加的现状,由相关阁僚和专家组成的“支撑明日日本的旅游愿景构想会议”于2016年提出了10项改革目标,包括到2020年在全国形成100个具有国际水准的“目的地管理/营销组织”(Destination Management/Marketing Organization,简称DMO)。[25]DMO起源于欧美,在日本被称作“旅游社区营造法人”,是指从培养地方盈利能力以及乡土情怀和自豪感的“观光地经营”视角出发,能够在“旅游社区营造”中发挥领导作用,与各利益相关者协作,为实现基于清晰概念的“旅游社区营造”制定战略,并为切实实施该战略而行使协调职能的法人。[26]

“旅游社区营造法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对于以“旅游社区营造法人”为中心进行旅游社区营造,需取得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同意;二是对各种数据进行持续性的收集分析、制定战略、设立关键绩效指标(KPI)、确立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三是对相关者实施的旅游关联项目进行战略整合、建立协调机制、并进行宣传推广;四是具有法人资格、建立决策机制、设立财务负责人、配备数据收集分析的专业人才;五是确保有稳定的运营资金。可以说,“旅游社区营造法人”是“旅游社区营造平台组织”的升级版,其更加强调绩效量化管理,以提高经营效率。截至2021年3月底,日本共有295个团体登记为“旅游社区营造法人”,其中10个为“广域协作DMO”,118个为“地区协作DMO”,167个为“地区DMO”。[27]

随着“旅游社区营造法人”数量迅速增长,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比如,“旅游社区营造法人”的目的、作用以及与其他机构的分工不明确,组织决策多元化机制尚未建立,收入来源单一、不稳定,缺乏专业人才等。[28]这与其定义模糊有一定关系,作为官民合作的中间组织,“旅游社区营造法人”很难实现完全的经济独立。[29]此类中间组织的自创收入能力固然重要,但对于“旅游社区营造”来说,更重要的是这些组织能否为地方发展赋能,并提供相应的人才保障。换言之,以旅游来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并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才是“旅游社区营造”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