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减贫机制”的保障机制:软法、同侪审查、同伴压力

2.3 “减贫机制”的保障机制:软法、同侪审查、同伴压力

本节将要讨论“减贫机制”是否具有约束力,抑或它是如小川(2011)所指出的那样只是一个“模拟体制”。

可以说国际发展援助机制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发展援助领域,几乎所有为促进活动而设计的标准都适合使用软法来促使成员遵守规则(Paulo and Reisen,2010)。根据谢弗的解释,软法是指“可能会产生实际效果,或以产生实际效果为目的,抑或有某种特定的(间接的)法律影响,使用了非起因于法律约束力方法的行为规则”(Schäfer,2006:2)。此外,Cosma and Whish(2003:29)认为软法具备以下三要素:①主要用于设定行动的规则;②这些规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义务;③软法的签署者感受到其应该遵守的义务,无法在无规则的状态下行动。

国际软法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应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硬法失效时的不确定因素及其他复杂的情况(Paulo,Reisen,2010)。例如,软法可以解决成员间因为关注点不同而导致的援助停滞的问题(Schäfer,2006)。DAC等援助方[1]在发展援助中起到核心作用,其关注点多种多样,在具有惩罚功能的规则下,可能会导致参加者受限。与此相对,软法可以维持不同利害关系及价值观下的多元化成员构成,并能够促进各成员按设定的基准开展行动。因此,软法多被用于国际发展援助领域。因为软法没有处罚规则,反而获得了更广泛的支持,其设定的行动基准也因此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

在软法之外,OECD的商业模式也得到“同侪审查”(Peer Review)的支撑(Paulo,Reisen,2010:543)。OECD所主张的“同侪审查”是指“实施审查的国家根据已确立的基准和原则,采取最有效的办法,以寻求改善政策的方法为最终目标,对接受审查的国家的工作成果进行系统性评价和验证”(Pagani,2002:15)。“同侪审查”的重要功能是能够监督、强化各国遵守已达成国际共识的方针、标准及原则,它不同于传统的制裁措施等强制性机制,其非强制性的最终报告及劝告作为一种“软性强制”体系发挥着作用(Pagani,2002:16)。帕加尼将从“同侪审查”衍生出来的“同伴压力”定义为“在‘同侪审查’过程中由同伴带来的影响力和说服力”(Pagani,2002:16)。这种影响力和说服力提高了成员对标准的遵守度。“同伴压力”不采取制裁或其他执行机制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方式,而是作为一种具有重要推动力的“软性说服”的方法,促使成员国改变行动、达成目标,或者是刺激他们遵守基准(Pagani,2002:16)。因此,作为一种提高对软法遵守度的机制,国际机构将“同侪审查”当成主要工具,实际运用到国际会议及发展援助现场。也就是说,通过互相影响、互相说服来提高彼此观点的合理性,并促使自己提倡的合理性反映到规则中。(https://www.daowen.com)

如上所述,“同侪审查”的目标是以“软性说服”的方式劝导各参加国遵守已达成共识的基准,该基准体现了最有效的方法(Paulo,Reisen,2010:543)。劝导包括正式劝告、非官方对话、公开审查、比较、排名等方法。当能够对工作成果提供定性、定量两方面评价时,“同伴压力”会取得显著的成果(Pagani,2002)。而且,工作成果水平低的参与者也因“实名制”受到关注,“同伴压力”也会因此增大。帕加尼认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IMF、EU[2]等机构虽然也使用“实名制”方法,但均未达到OECD的程度,OECD自创立以来一直使用该方法,“同侪审查”长年作为其政策领域内机构工作的特征(Pagani,2002)。OECD/DAC每年以DAC成员国为对象,在相当于委员会、工作部门会议等组织的辅助机构的活动框架下实施“同侪审查”,为评价援助方的工作成果,使用了诸如指导方针(例如,减贫、预防纷争)及新兴议题(例如,政策的一贯性、援助手续的协调化)等在发展合作中达成共识的原则。

援助有效性工作部门会议作为事务局,对《巴黎宣言》进行监察时,通过《巴黎宣言监测调查》(Paris Declaration Monitoring Survey)掌握《巴黎宣言》的进展、完成情况,同时公布结果。援助管理及援助供给的效率性、开发资源问责的强化、发展中国家的所有权及国家制度的强化及利用等内容已被确认为是发展中国家和援助方双方共同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提高“减贫机制”实际约束力的同时,按照已达成国际共识的目标和行动标准实施援助,对于援助方来说,其援助在国内外都获得了合理性,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接受援助时需要接受国内外的问责。

综上所述,一方面,“减贫机制”通过运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软法及“同侪审查”“同伴压力”,构建了能够提高对MDGs及“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约束力的框架。另一方面,这种保障机制也存在以下可能不利于维持“减贫机制”的问题。第一,经常伴随着被势力强大的成员意向左右的风险;第二,因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意味着可以不遵守共识,当不遵守者过半时会产生不利于维持“减贫机制”的风险;第三,即便违反行动标准,也可以进行实质性的行动和主张,这种自由主义会给机制的维系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如果出现能够带来上述三种风险的新的强大势力,“减贫机制”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下一节将探讨在上述框架下,“减贫机制”的制度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