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 “减贫机制”形成的第二阶段(2001—2006)
坦桑尼亚导入了涵盖所有开发领域的PRSP之后,原本在特定部门和改革中广泛实施的“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发展为更具综合性的措施。因此,导入PRSP后“减贫机制”的形成进入第二阶段,下文将对此进行介绍。
1999年9月,IMF、世界银行年会宣布导入PRSP,同年末坦桑尼亚决定导入PRSP。2000年3月坦桑尼亚制定了暂定版PRSP,3月末IMF缔结了PRGF(1999年11月ESAF改名为PRGF),世界银行也在4月初通过理事会会议,迎来了强化重债穷国计划的决策点(Decision Point)。此后,经过包括各种集会、市民团体在内的区域研究会(Zonal Workshop)的讨论,2000年8月,完整版PRSP终于得到议会承认,经过细微改动后于10月份定稿,完整版PRSP的制定意味着强化重债穷国计划达到完成点(Completion Point)的必要条件已经成立。翌年11月,强化重债穷国计划终于迎来了完成点。PRSP作为中期发展计划,是政府和援助方的共同目标。PRSP与SWAp相同,由政府和利益相关者基于《赫莱纳报告》联合制定。进而,以北欧七国[8]为中心的9个援助方(丹麦、瑞典、芬兰、挪威、爱尔兰、荷兰、英国、瑞士、EU)接受了坦桑尼亚的PRSP后,于2001年开始提供GBS。世界银行开始以PRSC的方式提供GBS,2002年开始将PRSC统一到GBS框架内。通过制定PRSP、导入GBS,原本局限在特定部门的政策对话发展为覆盖坦桑尼亚各个开发领域的综合性政策对话。受此影响,TAS也不再局限在特定部门和改革上,而是将讨论对象扩大到涉及全部开发领域的“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上来。在这个过程中,对提高援助有效性持积极态度的北欧四国、世界银行、英国等援助方和态度谨慎的日本(从援助额上看日本为主要援助方)展开激烈讨论。但由于积极支持“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的援助方影响力大,“GBS是最理想的援助方式”这一观点占据了优势。在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讨论后,终于在2002年完成了TAS。2004年,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实施了关于政府和开发伙伴共同实现发展援助的合理化、协调化的调查,希望借此实现以下内容:合并重复的援助;实现PRS过程和国家预算的集约化;减少开发伙伴调查团数量,特别是援助方在坦桑尼亚政府编制预算的忙碌期(国家预算完成时期)开启“静默模式”将任务降至最少;进一步促进援助协调化如构建援助方分工机制以选择和集中重点援助领域等。以上内容都与减少手续费用相关,而手续费用正是“项目泛滥”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扩大GBS规模。继而,与2005年3月发表的《巴黎宣言》相呼应,同年4月援助方召开会议商议了制定JAS来代替TAS。与TAS相比,JAS不仅包含了政府和援助方,还承认了非政府行为体的作用,旨在形成更具综合性的“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TAS不需要议会通过,但JAS于2006年11月获内阁同意,12月在政府财政部[9]主办的仪式上由财政部长发布官方承认声明,JAS成为政府和援助方的联合官方文件(本田,2006:4)。至此,面向以减贫为目标的“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的“减贫机制”伴随制度化进程正式形成,GBS为最理想的援助方式,其后依次是部门预算支持、CBF及项目援助。(https://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在“减贫机制”形成的第一阶段,政府和援助方在“项目泛滥”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从这个概念出发,在以北欧四国为中心的援助方集团中迅速展开了以导入SWAp和提供CBF为中心的“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这极大地改变了自坦桑尼亚独立以来长达30余年的以项目援助为中心的援助体系。政府和援助方之间原本通过个别项目形成的交集方式向以全体部门为对象的交集方式转型,这种具有冲击性的变革彻底改变了原有的援助方式。但是,在“减贫机制”形成的第一阶段发生的变革尚未覆盖到全部开发领域,对象仅限于特定部门和改革。进而,在“减贫机制”形成的第二阶段,在坦桑尼亚政府的主导下,全体利益相关者联合制定了PRSP,并开始导入新型援助方式GBS,减贫成为政府和援助方的共同目标,并形成了以实现此目标为目的的综合性“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在这一阶段,获议会通过的JAS文件是《赫莱纳报告》出台10年以来,“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的集大成性成果。政府和援助方共同签署备忘录后,JAS成为官方联合战略文件,坦桑尼亚的“减贫机制”最终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