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引言

6.1 引言

为了确立“减贫机制”,强化“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减少手续费,援助方在坦桑尼亚积极实施了多项措施。为确认援助方是否通过这些措施取得了预期效果,本章将按照MGDs中的目标顺序依次考察坦桑尼亚MDGs的完成情况,并分别将各个目标在坦桑尼亚的进展情况绘制成图。图中的虚线表示MDGs的目标值,黑点表示实际测算出的各项指标的数值,虚线和黑点的位置反映了目标的完成情况。绘制图表时使用了世界银行MDGs的数据组[1]

例如,图6-1反映的是“目标一每天生活费不足1.25美元(购买力平价)的人口比例”在坦桑尼亚的完成情况。

图示

图6-1 目标1每天生活费不足1.25美元(购买力平价)的人口比例

“目标1每天生活费不足1.25美元(购买力平价)的人口比例”是政府和援助方最为关注的事项,分别于1992年、2000年及2007年进行了3次统计,1992年数值为72.59%;2000年情况恶化,数值高达84.57%。虽然2007年有所改善降至67.87%,但依然和目标存在巨大差距。按这种发展趋势,预计难以实现2015年降至36.3%这一目标。笔者采取同样方法依次确认了MGDs中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详细内容收录在书后的补遗(Appendix)-1中。基本要点如下:教育部门的小学入学率虽有所改善,但是以牺牲“质”为代价的。婴幼儿死亡率在逐步降低,但孕产妇死亡率的改善非常缓慢。此外,饮用水安全问题也几乎没有得到改善。

迄今为止,坦桑尼亚接受了巨额援助,图6-2反映了坦桑尼亚历年ODA的接受额和ODA接受额排名。(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6-2 ODA的接受额(单位:百万美元)和ODA接受额排名[2]的变化

如图6-2所示,除去1994年政府和援助方关系恶化时期,坦桑尼亚的ODA接受额在全世界ODA接受国中的排名基本在10位上下,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坦桑尼亚接受了更多的发展援助。虽然坦桑尼亚接受了巨额的援助并且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极高,但MDGs的完成情况未达到援助方所期待的程度。

这一结果是否说明坦桑尼亚政府看似接受了和援助方缜密构建的国际援助体系,但实际上采取了有别于援助方期待的行动呢?或者援助方自身的行动也偏离了最初的设想?为解决这些疑问,笔者将进一步明确“减贫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6.2节将说明分析的角度和方法,第6.3节对提供GBS的援助方(以下简称“GBS援助方”)的行动进行定量分析,第6.4节对坦桑尼亚财政部和地方政府的行动进行实证分析,最后进行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