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含义

8.2 含义

“减贫机制”至少在三个方面产生了效果。一是“减贫机制”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划分为两大块。“减贫机制”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国际援助体系,也改变了发展中国家政府和援助方的交集方式。本书认识到“项目泛滥”是国际发展援助共同体和所有发展中国家应该共同面对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在诸多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这一情况。另一方面,本书辨明了撒哈拉以南非洲及部分西亚、拉丁美洲特定的低收入且对援助依赖度高的国家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也很高,这些国家正是北欧七国的重点援助对象。这意味着在对“减贫机制”接受度高的国家中,形成了以发展中国家政府和GBS援助方为中心、涵盖所有发展领域的政策对话等综合性交集方式,在这一交集下进行着“协调型援助”。同时也意味着其他国家依然以项目型援助为中心,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和援助方的交集下进行着“单独型援助”。这一情况所蕴含的意义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及部分西亚、拉丁美洲以外的国家,即便是处于“项目泛滥”的状态中,还是未将之作为问题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些国家发挥主导作用的援助方并未意识到“项目泛滥”,或者发展中国家政府有所意识,但相关援助方并未积极应对。这些国家以项目援助为中心,并且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通过对项目援助进行集中可以在经济增长、改善小学毕业率等方面提高援助有效性,所以,探索“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在这些国家的可行性是很重要的。

二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分化为“援助的逻辑”和“实施的逻辑”。这在思考发展援助的方式方面有两个极为重要的意义。原因是发展援助是在援助方和发展中国家的交集下实施的,而发展援助取决于交集的方式。弗格森的研究表明,援助方援助的项目在援助方和发展中国家的交集下,发展中国家的管理层可以以一种不同于援助方援助脚本的方式实践他们所期待的“发展”。而且,发展中国家政府和援助方通过“减贫机制”下“援助的逻辑”中的综合性交集联合制定发展计划、编制预算。在没有援助方参与的发展中国家的“实施的逻辑”下的发展援助也一样,发展中国家政府实际上采取了与援助方的脚本不同的“发展”行动。(https://www.daowen.com)

这一发现所蕴含的深意是如果没有充分理解发展中国家的逻辑,那么无论是项目型援助,还是协调型援助,援助方都无法按自己设想的脚本开展发展援助行动。正因如此,本书并没有过分强调分析发展中国家逻辑的意义。了解这一逻辑的关键是应该涉足“实施的逻辑”。援助分化为“援助的逻辑”和“实施的逻辑”,这是“减贫机制”没有实现援助方预期的结果,也是与实际的实施事业、服务交付产生差距的重要原因。如果发展援助没有涉足“实施的逻辑”,则无法按照援助方的构想实施发展援助。另外,坦桑尼亚政府通过和援助方密切的政策对话,学习了援助方的思考方式以及援助方希望的内容,并活用从中学到的经验,构建了以有效地获得不同类型的资源及实现自己所期待的发展为目的的接受机制。此外,在“减贫机制”下的“援助的逻辑”中形成了缜密的政策对话体制,基于这种体制的发展援助在事实上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财政管理能力。这说明在发展援助中,援助方从中吸取教训、尝试参与“实施的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DAC等援助方缜密地构建了“减贫机制”,以减贫为目标将援助集中在社会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在以往未被满足的经济增长的战略领域产生了新的需求。它推动了“减贫机制”的减贫标准再次向增长标准转化的进程。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战略领域超出了现有的由DAC等援助方构建的发展援助框架。这意味着在ODA影响力较大的贫困国家中,DAC等援助方需要考虑如何在以减贫为目标、以社会部门为中心的发展援助的基础上,对实现经济增长的战略领域进行综合性的发展援助。同时,这也正意味着DAC等援助方开始迎来了援助的关键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