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GBS援助方的行动
GBS援助方在坦桑尼亚一贯主张实施“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提高援助的可预测性以及尽快实现从项目到GBS的转型等。从这些主张来看,援助方必然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向坦桑尼亚提供GBS。虽然DAC CRS及财政部的官方网站上收录了GBS的年度开支数据,但是很难得到每月或者每个季度的开支数据。所以,前人研究没有反映出GBS的实际供给情况。为此,2011年3月,笔者在进行田野调查时采访了坦桑尼亚中央银行总裁本诺并向他介绍了本研究。因为中央银行记录了所有编入预算的发展援助,所以本诺总裁爽快地答应了笔者希望其提供各援助方GBS数据的请求。笔者基于这些数据将每季度GBS的开支变化汇总在图6-3中。此外,为便于与年度开支进行比较,绘制了图6-4。此外,坦桑尼亚的财政年度为每年7月到翌年6月,Q1表示财政年度中的第一季度,即7月到9月。

图6-3 GBS季度供给率(每季度GBS供给/年度GBS供给)的变化

图6-4 各年度GBS季度供给率(每季度GBS供给/年度GBS供给)的比较
坦桑尼亚的预算编制程序在9月份前后启动,10月到11月份召开全体部门大会及各部门会议,同时实施部门评价及GBS评价,其后由援助方进行承诺。12月,向各部/财政部提交预算案,同月,向各部及各地方政府提供预算指南,各部根据该指南制订预算。翌年4月,各部向财政部预算局、财政部向国家预算委员会、国家预算委员会向内阁提交预算案(Budget Estimate)。国会在6月开始进行预算审议,最晚不超过8月末。因为GBS将被编入政府预算,所以援助方应在财政年度开始的7月份提供GBS。
如图6-4所示,本应在第一季度提供的GBS,被延迟到第二、第三甚至第四季度提供,这使GBS的可预测性变得极低。
另外,通过DAC CRS中的承诺额数据可以看出“减贫机制”下由项目向GBS转型过程中,项目数量的变化情况以及项目数量变化和发展援助承诺额变化的关联性(见图6-5)。

图6-5 项目数量和发展援助承诺额的变化[3]
如图6-5所示,1995年制定了《赫莱纳报告》后,发展援助额和项目数量均有所增加。但是,从2000年到完成JAST的2006年,项目数量的变化趋势和之前相比有所放缓,但2006年以后升幅又开始增大。
根据上述的GBS季度开支情况和项目数量无法判断GBS援助方是按计划提供GBS或仅是徒有其表。因此,为考察各援助方提供GBS的时间及提供GBS后项目的变化情况,笔者将考察发展援助额和项目的关联性。分析结果收录在书后补遗(Appendix)-2中,此处以在“减贫机制”中处领导地位的丹麦、提供了大额GBS的英国、世界银行以及挪威为例,对分析结果进行简要说明。图6-6反映了丹麦提供GBS的时间。图6-7反映了项目数量和发展援助额间的关联性。

图6-6 丹麦GBS供给的变化

图6-7 丹麦的项目数量和发展援助额的变化[4]
如图6-6所示,在开始提供GBS的最初几年,丹麦多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提供GBS。但2005年度、2007年度及2009年度均在年初提供GBS,可见供给时间有所改善。供给额虽然在2006年以后有所增加,但作为GBS援助方,2000万美元是一个较小的数额。此外,项目数量在2001年以后开始减少,但随着发展援助额的增加,2004年又有所增加,此后又随着援助额的减少而减少,2006年以后呈上升趋势。可见,项目数量的变化与援助额的变化相呼应,但2001年导入GBS以后,项目数量多于2001年的仅有2004年。由此可知,对GBS提供额和项目数量的关系进行判断并非易事,而且丹麦作为“减贫机制”中领导型的援助方,其行动也未达到预期高度。(https://www.daowen.com)
下文中的图6-8、图6-9反映了英国的情况。除去个别年份,英国基本在财政年度即将开始时提供GBS。此外,GBS的提供额虽然在2007年后有所下降,但与其他援助方相比,仍然具有绝对优势,2007年超过了2亿美元。项目数量的变化与援助额的增减无关,2001年导入GBS后项目数量骤减,至2007年降低到每年只有10项到20项。虽然2008年项目数量有所增加,但英国的行动的确非常符合其作为“减贫机制”推动者的身份。

图6-8 英国GBS供给的变化

图6-9 英国的项目数量和发展援助额(单位:百万美元)的变化
世界银行的情况如图6-10所示,提供GBS时间的可预测性不高,每年都不一样,但数额巨大,所以可以推测出这会对坦桑尼亚政府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另外,如图6-11所示,项目数量的变化与援助额变化存在关联性。如上所述,世界银行的行动有违预期,但由于其供给规模巨大,所以反而干扰了援助的可预测性。

图6-10 世界银行GBS供给的变化

图6-11 世界银行的项目数量和发展援助额的变化
如图6-12所示,挪威提供GBS的时间仅在最初几年有所延迟,从2004年开始(除2008年)都是在财政年度即将开始时提供GBS。2006年开始增加供给额。另外,项目数量在开始提供GBS后反而增加,2002年以后均超过100项,这种行动有违于“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如图6-13所示,仅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认为挪威利用了北欧七国的影响力,采取了一种搭便车式的行动方式。

图6-12 挪威GBS供给的变化

图6-13 挪威的项目数量和发展援助额的变化
包含上述结果在内的所有分析结果表明,不同GBS援助方的行动间存在巨大差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北欧七国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特别是其核心国家丹麦的行动低于预期值,这让人十分意外。此外让人吃惊的是挪威恰恰与期待相反,在提高援助额时不仅没有将项目转型为GBS,甚至还增加了项目援助。而英国和瑞典〔参照补遗(Appendix-2)〕的行动符合预期,是模范的援助方。北欧七国之外的GBS援助方中,除EU外都没有按预期行动。综上所述,大多数在坦桑尼亚“减贫机制”中发挥核心作用的GBS援助方虽然看似都在积极地推进“提高援助有效性的措施”,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一情况可能会影响到发展援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