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 “减贫机制”的效果
上一节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国家对待“减贫机制”的行为存在程度上的差异。在对“减贫机制”接受度高的国家中,必然期待其取得减贫的成果。因此,本节将确认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减贫的关系。分析过程中,将考察各国是否参加了“减贫机制”政策层面中的MDGs和《巴黎宣言》,是否制定了PRSP,并以此为依据,将各国分组,进而考察每组的减贫情况。此外,为更准确地判断是否取得了预期成果,笔者将比较各国接受“减贫机制”前后的“减贫率”。
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参加MDGs及《巴黎宣言》、制定PRSP的国家。
第二组:参加MDGs及《巴黎宣言》、未制定PRSP的国家。
第三组:参加MDGs、未参加《巴黎宣言》、制定PRSP的国家。
第四组:参加MDGs、未参加《巴黎宣言》、未制定PRSP的国家。
分析中使用DAC CRS、世界银行[13]等方面的数据,但由于很多国家的贫困率不详,因此样本数为89个国家。此外,很少有地区每年都实施贫困率测定,所以笔者将通过对数差分计算出年减贫率。“减贫机制”始于2000年,因此,进行减贫率对数差分计算时,使用“减贫机制”开始前后最接近的两个时间点的数据。通过对数差分测定,可以得到该期间减贫率的近似平均值,并借此确认“减贫机制”对减贫的影响。表2-12、图2-3反映了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及减贫率的情况。
表2-12 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减贫率(对数差分、年率)


图2-3 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减贫率(对数差分、年率)
如表2-12及图2-3所示,在期待那些积极导入“减贫机制”的国家取得减贫成果的同时,第一组“参加MDGs及《巴黎宣言》、制定PRSP的国家”的年减贫改善率为3.1%,第二组“参加MDGs及《巴黎宣言》、未制定PRSP的国家”为7.9%,第三组“参加MDGs、未参加《巴黎宣言》、制定PRSP的国家”下降至5.6%。从排序来看,第二组“参加MDGs及《巴黎宣言》、未制定PRSP的国家”减贫率最高,其次是第三组“参加MDGs、未参加《巴黎宣言》、制定PRSP的国家”,再次是第一组“参加MDGs及《巴黎宣言》、制定PRSP的国家”,最后是第四组“参加MDGs、未参加《巴黎宣言》、未制定PRSP的国家”。(https://www.daowen.com)
进而,笔者考察了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收入分类的关系(见表2-13)。表2-14反映了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地区分类的关系。
表2-13 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收入分类

续 表

注:*根据世界银行地图(2011)进行的分类。
表2-14 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地区分类

续 表

在对“减贫机制”接受度和收入分类的关系中,可以看出第一组的特征是低收入国和中等收入国这类贫困国家约占9成;从地区分类上来看,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占半数。此处也可看出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高的第一组的特征是,这些国家均为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贫困国家,而且接受度最高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减贫率最低。
上述分析仅是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减贫率关联性的考察,不是对两者因果关系的考察。但也无法排除原本认为最难实现减贫的地区反而比其他地区更适合“减贫机制”的这种逆向的因果关系。此外,如果很多国家所认为的贫困问题严重、无法轻易减贫的国家反而适合“减贫机制”的话,那么即便“减贫机制”自身是行之有效的,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和减贫率之间也有可能出现反比关系。不仅如此,减贫率在很大程度上被宏观经济等情况左右,所以不能简单地期待仅凭适用“减贫机制”就能使减贫率超过其他地区。即便存在上述诸多可能性,但为何对“减贫机制”的接受度最高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减贫率最低呢?笔者将在第5章及之后的章节中对此问题进行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