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 “减贫机制”在地方政府的渗透度

5.7.3 “减贫机制”在地方政府的渗透度

坦桑尼亚各县根据《愿景2025》、PRSP、部门发展计划及MTEF,制订本地的计划和预算。实际上,笔者发现下发到各县[28]的MTEF等资料中也包括《中期计划及预算编制指南》等内容,其中列出了各地方政府按照MTEF及各部门发展计划制订预算、计划的详细清单。各县都按照该清单制订计划。而且,在制订县级计划、预算时(坦桑尼亚财政年度是7月到翌年6月),每年9月或10月,按自下而上的顺序,村、郡、县依次提出需求。12月,郡开发委员会(Ward Development Committee)制订村落计划和郡级计划,然后将计划提交至县政府。

另一方面,财政部每年2月或3月将标明了援助方承诺额的《中期计划及预算编制指南》下发到各县。1月份左右,各县根据中央政府制定的MTEF及部门政策决定县级部门的优先顺序,并上报至计划部。计划部对上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后,由各个部门的委员会管理团队(Council Management Team,CMT)协同相关领域的议员和负责人进行审议,2月末前再将计划交到各县的社会服务常任委员会,社会、城市基础建设、环境常任委员会,艾滋病常设委员会等进行审议。其后,3月份由计划行政、财政常设委员会协同上述常设委员会委员长进行最终审议,咨询委员会召集县内权威的利益相关者(NGO、宗教相关者等)在一天内完成审议。4月上旬,将计划提交至州事务局(Regional Secretariat),根据州事务局的建议,通常在4月中旬,在全体顾问会议上定稿。各县将计划终稿提交至财政部,并就此与财政部进行交涉,根据财政部提出的最高限额进行修改后再次上交,确定最终版后通知全体顾问组。(https://www.daowen.com)

如上所述,在地方政府已经构建了根据坦桑尼亚中央政府和援助方联合制订的计划、预算来制订本地计划和预算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