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置沿革
一、县域演变
丰南之谓,始于1946年。是年,丰南县组建,因在丰润之南,故名。丰南置县时间虽短,但县地历史悠久。1958年,从刘唐保村附近出土的石刀、石斧证明先民们在新石器时代就在此繁衍生息。
春秋时分属山戎国、无终国,战国时为燕地。
秦代属右北平郡和辽西郡。
西汉域内西南部(原丰润部分)为土垠县所属,东北部(原滦县部分)为夕阳、昌城县地,均属右北平郡。
东汉时,西南部仍属右北平郡土垠县,东北部为辽西海阳县。
三国魏晋北朝,行政设置基本沿袭东汉。
北齐撤土垠入无终,撤海阳入肥如县,域内为渔阳郡无终县和北平郡肥如县所辖。
隋开皇六年(586年)撤肥如入新昌县,十八年(596年),新昌县改名卢龙县,域内遂为渔阳郡无终县及北平郡卢龙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析卢龙县设临渝县,万岁通天元年(696年),无终县改名玉田县,域内属河北道蓟州玉田县及河北道平州石城县。万岁通天二年(697年),改临渝为石城县。
五代十国后晋天福元年(936),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赂辽,县地随之入辽。
辽代属南京道蓟州玉田县及滦州石城县。
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析玉田县置永济县。金卫绍王大安元年(1209年),为避卫绍王完颜永济讳更名丰润县属蓟州,县地属中都路蓟州丰润县及永平路滦州石城县。
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撤丰润入玉田,不久又恢复丰润建置,并易“润”为“闰”。至元四年(1267年)撤石城入滦州,县地属中书省大都路丰润县和永平路滦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丰闰”为丰润,改大都路为北平府,改永平路为永平府。永乐元年(1403年),北平改为北京,北平府改为顺天府,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迁都北京,改北京为京师,县地为京师省顺天府丰润县和永平府滦州。
清代基本沿袭明代建置,将原京师改为直隶省,县地西南部为直隶顺天府丰润县,东北部仍为永平府滦州,康熙五年(1666年),遵化以陵寝重地升为直隶州,丰润属之,雍正三年至乾隆八年(1725-1743)丰润一度属永平府,后又划归遵化直隶州。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县地为直隶省津海道丰润、滦县所属。民国17年(1928年)撤销津海道,改直隶省为河北省。(https://www.daowen.com)
1933年5月,国民政府与日军签订《塘沾协定》,划冀东为非武装区,1935年,由殷汝耕在通县建立了包括冀东22个县的伪“冀东防共自治赫”,县地属“滦榆区”。1937年,卢沟桥事变,全国抗日战争开始,河北沦陷为伪政权,县地属冀东道尹公署。
抗日战争开始后,县境为晋察冀边区冀东革命根据地之一部。1936年成立丰滦边区委员会、1939年建立丰(润)滦(县)迁(安)联合县,1941年10月建立丰(润)玉(田)宁(河)联合县,1943年建立丰(润)滦(县)、滦(县)卢(龙)两个联合县。丰玉宁联合县1945年以前属冀热边行署第五专署,丰滦迁属第二专署,滦卢属第四专署。
1944年11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决定从1945年1月,将冀热边行署改为冀热辽行署,将原冀热边五个专署分别按晋察冀边区统一排列顺序,改为十四至十八专署。此后,丰玉宁联合县属十八专署,丰滦迁属第十五专署,丰滦、滦卢属第十七专署。
1945年1月,冀热辽行署决定在县境建立包括丰滦卢联合县十个区组成唐滦特区,4月因特区机关遭敌破坏,工作中断。5月行署决定重新组建丰滦办事处。
抗日战争胜利后,冀热辽行署改为冀东行署。1946年5月18日,行署撤销联合县,将丰滦办事处所属的五个区与丰玉宁联合县所属的五、八、九区组建丰南县佐公署,属冀东行署十三专署(丰南县佐公署驻地太各庄)。1947年5月1日,丰南县佐公署改为县政府。
1947年初,随着国民党对解放区进攻,国民党政府在丰润县南部地区建立了浭阳县,县治设于河头,县地东北部仍属滦县。
1948年12月,丰南县全境解放,原滦县所属的稻地、辉坨、钱营三镇159村划入,县领导机关迁至稻地,属冀东行署第十三专署管辖。
1949年8月1日,撤销冀东行署组建唐山专署,同年3月丰南县领导机关迁河头特区胥各庄,丰南县属唐山专属管辖。
1954年7月,撤销丰南建置并入丰润,县领导机关仍驻胥各庄。1958年12月撤销唐山专署,与唐山市合并,胥各庄、唐坊、宣庄、老铺、稻地、小集、钱营、老庄子、新军屯、城关、左家坞、王官营十三个公社划归唐山市丰润区,大新庄、李八廒公社划为栢各庄农场为唐山所属。
1960年3月16日,国务院决定,在原丰润县行政区域恢复设立丰润县。
1961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丰南县建置,县城在胥各庄,归唐山地区行署管辖。
1983年,撤销唐山地区行署,实行市管县,丰南县归唐山市市管辖。
二、撤市设区
改革开放后丰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上级规定丰南已具备了设市条件,为促进全县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1992年6月3日,丰南县人民政府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报请(92)丰政报请字《关于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的请示》;1993年7月31日向河北省民政厅报请(93)丰政报请字18号《关于申请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的补充报告》;1993年11月25日和1994年2月1日分别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报请(1993)丰政报请字30号《关于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的请示》和(94)丰政报请字3号《关于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的请示》。
1994年4月5日,经国务院(民政部民行批[1994]49号)批准,同意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县级),以原丰南县的行政区域为丰南市行政区域。4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1994]35号《关于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的通知》下发,省政府授权唐山市管理丰南市。
1994年6月8日,中共丰南市委、丰南市人民政府在丰南市体育馆操场隆重举行撤县建市庆典活动。河北省、唐山市领导、韩国、俄罗斯客人、港澳台人士及本市干部群众3000多人参加了这一庆典。
2002年2月1日,经国务院批复撤销县级丰南市,设立唐山市丰南区;8月28日,唐山市丰南区成立大会在丰南礼堂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