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疗机构

第一章 医疗机构

1994年,全区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5个,包括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防疫站、8个中心卫生院和24个乡镇卫生院。有农村卫生室467个,312家个体门诊。到2011年,全区共有公立医疗机构24个,其中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全区卫生室总数达936个,村级卫生室488个,个体诊所70个。全区24个公立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1169张,全系统有干部职工1694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