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基金监管

第六节 基金监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基金,不得挤占挪用,是丰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原则。在运行初期,确定丰南区信用联社系统为基金代理机构,在丰南区信用联社设立基金专用账户,在每年收款结束后,由乡镇负责将基金个人自筹部分统一上缴入账,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纳入基金专户储存和管理,丰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开具支付凭证,由丰南区财政局统一将补偿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新农合管理站或相关医疗机构,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2009年,丰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联合区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唐山市丰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会计核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丰南区新农合基金的管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