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队伍
一、机构
1994年丰南撤县建市,丰南县人民法院改称为丰南市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纪检组、政工科和司法警察中队4个办事机构;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巡回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告控申诉庭和经济审判一庭、二庭8个审判机构;设胥各庄镇人民法庭、小集镇人民法庭、唐坊镇人民法庭、宣庄镇人民法庭、柳树瞿P镇人民法庭、钱营镇人民法庭、大新庄镇人民法庭、银丰镇人民法庭和滨海镇人民法庭11个派出机构。此后,根据机构改革和开展审判工作的需要,机构设置有所变化。1998-2001年,相继撤销政工科、司法警察中队、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巡回庭、控诉申诉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一庭、二庭,设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审判一庭、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和民事审判一、二、三庭。宣庄镇人民法庭更名为黄各庄镇人民法庭。2005年,撤销胥各庄镇人民法庭和银丰镇人民法庭,设丰南镇人民法庭。2006年,滨海镇人民法庭划归唐山市开发区管辖。2007、2008年,撤销执行庭,设信访办公室执行局和监察室。截至2011年,丰南区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纪检组、政治处、信访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6个办事机构;设刑事审判一、二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庭,执行局和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9个审判机构;设丰南镇人民法庭、小集镇人民法庭、柳树瞿阝镇人民法庭、唐坊镇人民法庭、黄各庄镇人民法庭、钱营镇人民法庭、大新庄镇人民法庭、稻地镇人民法庭、西葛镇人民法庭9个派出机构(2006年,滨海镇人民法庭划归唐山市开发区管辖)。(https://www.daowen.com)
二、队伍
1994年,丰南市人民法院有干警87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5人,庭长15人,副庭长17人。到1998年,丰南市人民法院有干警114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4人,庭长16人,副庭长18人;并根据最高院的指示,开始法官等级评定。评定出三级高级法官1人,四级高级法官16人,一级法官29人,二级法官9人,三级法官15人,四级法官10人,五级法官8人。2002年,丰南区人民法院有干警100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3人,庭长15人,副庭长16人。截至2011年有干警106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3人,庭长18人,副庭长10人,审判员35人(含科级审判员15人,副科级审判员14人),助审员20人;三级高级法官2人,四级高级法官21人,一级法官17人,二级法官8人,三级法官6人,四级法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