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管理
一、预算管理
2001年,丰南市在预算编制方法上进行“零基预算”和“部门预算”改革。实行零基预算,改变过去“基数加增长”的传统做法,不考虑过去基数和支出项目,每一项支出都在综合分析基础上重新确定,对个人工资性支出,按照编制和工资标准核定安排,对公用经费,实行分类分档定额和项目编制预算;对专项支出,要经过严格评估论证,分类排队,择优选取。部门大项修缮、购置、会议、专项活动和其他大宗办公用品采购,统一采取项目预算方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一)组建支付执行机构
成立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现服务公开化、透明化。制定严密的内容部岗位流程,各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连续两个岗位,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每笔资金经过所有程序后才能支付。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区财政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在建行丰南支行开设国库账户;在建行丰南支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为各项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中行丰南支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经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三)确定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度
按照不同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工资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招待费、福利费、维修费等其他支出。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批复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入银行支付系统,将资金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每日,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相关账户进行清算;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国库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将批准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每日,代理银行与国库单账户体系中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
对预算外资金,按照2000年制订《丰南市行政事业单位账政性资金征收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对执行单位实行“核定计划、超收分成、比例提奖、分段计算”办法。对完成年度计划单位,财政部门保障其年初核定支出计划的拨款,并扣除政府调控资金后,可按收入总额提取2%奖励。对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单位,对超收部分扣除政府调控资金后可提取10%奖励。对未完成征收计划单位,按未完成金额50%抵扣下年度财政核拨公用经费,对不足抵的单位下年超收全部归属财政。2002年,丰南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结余留用、超支自负、超收分成、有奖有惩”办法,逐步做到支出与收入脱钩,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后年度随着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2011年,根据唐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唐财预[2010]27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各部门将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髙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下同)以外所有预算外收入(含以前年度欠缴及未缴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专户结余资金)全部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支出通过一般预算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支出通过一般预算安排。教育收费继续缴入财政专户,纳入综合预算管理。
表13-3-160 丰南区(市)1994-2011年历年基金支出和预算外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四、政府采购管理
1998年以来,河北省政府、唐山市政府相继出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1998]14号文件)、唐山市政府《关于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意见》(唐政发[1999]26号文件),丰南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从2000年10月在丰南市财政局设立丰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及程序性文件,包括:《丰南市关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南市竞争性谈判程序》《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局内各科室运作程序》等。丰南区(市)政府采购总额从2001年1000多万元到2011年4.78亿元,为2001年47倍,年均增长率达到65%。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已占总规模87.1%,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已经成为政府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方式。截止到2011年,全区累计实施政府采购4154次,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4亿元,实际支出18.3亿元,节约资金2153万元,综合节支率10.5%。采购的品种逐年扩大,采购的范围不断拓宽,由当初单一的货物类采购,逐步扩展到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采购内容由当初的简单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逐步发展到医疗设备、大型基础设施、高端技术网络、保险等各领域的采购。2003年又把工程类项目,如环卫、园林绿化、煤河改造、新城区扩建、新建等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纳入采购范围,并取得显著的效果。
2004年7月,实现政府采购工作向乡镇扩展。在乡镇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镇领导担任,采购中心由财政所长主抓,成立《支付中心》,设立评标室、开标室,建立整套完善、规范有效的乡镇采购机构、制度和操作程序,与区采购办专家库、供应商库联网,实现了区、乡镇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改变乡镇分散采购各自为政局面,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腐败发生,又集中财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止到2011年底,全区乡镇采购金额已达3.15亿元,节约资金3244.34万元,资金节约率9.3%。
2011年丰南区财政局参与全区公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区各单位上报的所有统计登记表和附带提供表中涉及每辆公务用车的原始发标、固定资产账页、公务车辆编制数和行车证等资料,逐车逐项进行核实甄别。此次公车治理要求登记自查面达到100%,登记自查公务车达到100%。从6月至12月,重点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车辆原编制数、实有车辆数、车辆排气量、价格、车辆的取得途径、资金来源等登记自查进行检查。经过审核,共核理出39个单位89辆需核销车辆、15个单位28辆需报废车辆;补报单位22个,补报车辆19辆;核实车辆35辆。当年12月份,根据省公车治理办公室31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认定超标车的通知》精神,再一次对全区超标车辆进行全面的核实,认定全区超标车辆从原来72辆减到17辆。从2003年到2011年,共批准购买小汽车403辆。
五、农业开发管理
(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
1989年丰南县开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发展项目管理,世行一期项目于1989年12月通过世界银行评估,1990年7月签订协议并开始实施,涉及大新庄、西葛、柳树瞿阝、滨海、黑沿子、尖字沽和王兰庄共七个乡镇和国营农场、农业局、水利局、种子公司、800吨冷库等单位,总投资1.64亿元。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专账核算、专户存储、专人管理”财务制度。效果如下:年产稻谷6000万公斤,淡水鱼450万公斤,河蟹50万公斤,鲜虾35万公斤,年创产值1.5亿元,年纯收入5000万元;解决劳动力就业4.6万人,其中,妇女2.8万人,项目区人均纯收入由1988年的772.6元提高到2002年的4724元,平均增长率13.8%。
1996年,丰南市被列入河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子项目区之一,1998年5月通过世行专家论证,1998年7月正式批准实施丰南市利用世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2002年12月全面竣工。项目累计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06万公顷,完成渠道土方量3258.94立方千米,修造各类配套建筑物627座,平整、深耕土地9000公顷,铺修农路512千米,栽植33.58万株农田防护林苗木,采购各种机械设备174台件,物资采购256吨。累计完成项目投资4565.66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472.56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47.66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497.18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501.38万元,项目区农民自筹资金1546.88万元。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1998年到2002年,经改造1.06万公顷中低产田,累计生产优质稻谷8.25万吨,棉花7.8万吨,小麦2.06万吨,玉米3.5万吨,各种新鲜蔬菜24万吨,葡萄、九九重阳红桃等优质水果8910吨,鲜河蟹350吨,五年累计创农业产值2.2亿元,获利润1.3亿元,分别是改造前3.3倍和6倍;社会效益:为社会新增加劳动就业3000余个,其中:妇女就业2300人,增加临时性用工1.12万个,其中妇女工8600人,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改造前的3205元提高到3730元;生态效益:项目区水土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原来低洼盐碱中产田,变成高产、高效、高标准农田,绿色植被覆盖率逐年增加。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2003年开始丰南区开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2003-2011年,先后有柳树瞿阝、黑沿子、东田庄、大新庄、小集、南孙庄6个乡镇获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项目累计完成中低产田改造0.5万公顷,总投资5631万元,其中:利用上级财政资金4480万元,自筹资金1151万元。完成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机井134眼,修复配套机井155眼,安装智能控制柜231台,修建桥、涵等建筑物261座,修建扬水点9座,埋设低压线91.12千米,修建农耕路265.81千米,疏浚渠道757.01千米,植树29.37万株,增加节水灌溉面积0.197万公顷。
2011年为加快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程度,促进农业増效和农民増收,丰南区综合实际情况,制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五年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也由中低产田改造转入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同时加快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进程,全年共争取农业综合开发4个,其中:土地治理基础2个,分别是:南孙庄乡高标准农田和小集镇中低产田项目;产业化基础2个,分别是:惠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050万公斤设施蔬菜和鼎新蔬菜收购210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9994.2万元,利用各级财政资金3450万元。
表12-3-161 1999-2011年丰南区(市)财政支农资金发放统计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
1994年,丰南市政府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各单位、各企业直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达700余人。清产核资企业资产总额为10.2亿元,负债总额9.3亿元,所有者权益9113万元。1995年,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土地估价。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重估目录,对丰南市2.17亿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估。重估增加原值6189万元,重估增加净值3813万元,原值升值率为28.5%。解决了企业客观历史遗留问题。按政策规定批准核销处理流动资产损失1349万元,固定资产损失267万元,各种挂账232万元,准确核实土地存量。依法评估作价,解决长期土地账实不符问题,全市54户企业177万平方米土地估价前仅7924万元,估价后增加到8.36亿元,增加7.57亿元,是估前价9.6倍,1995年6月20日,完成清产核资数据衔接后的资产总额20.14亿元,负债11.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9亿元,负债率由89.3%降低到55.6%。1995年丰南市被评为河北省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对全区各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健全了资产台账,实行月报制。2007年,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区145户被清查单位,分4个小组深入45户单位认真核对账证、账实核实。通过清查全区盘盈资产1.25亿元,盘亏资产1.1亿元,其中材料盘亏57.97万元。按资产清查要求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批复,各单位及时调整账目,做到底数清楚、账实相符。2011年,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建立政府公务仓,同年为摸清村级资产底数,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强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按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全区477个行政村村级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
表12-3-164 2000-2011年丰南区(市)国有资产总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因1999年以前统计口径不同,所以未填数。
2.1997年丰南区(市)国有企业改制后,不再有国有企业数据。
七、乡镇财政管理
1997年在中央、省、市分税制基础上划分了县乡两级税种和县乡两级支出范围,核定乡镇收支基数,将乡镇财政所人事管理权上划市财政局管理。
1998年,丰南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县级财政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了县乡镇分税体制。是年,建立乡镇国库,由农行营业所代理国库业务。
1999年,省财厅确定丰南市“乡镇财政体制”为突破性改革内容,确定“规范财政供应范围、零户统筹”为重点改革内容,继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2002年,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和规范了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
2006年,对各乡镇试行完全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模式为“按级次确定收入分成比例,按管理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区分享收入超基数按比例返还,短收自行承担支出责任”。是年,按照唐山市文件要求,取消乡镇国库。
2008年,根据国家有关财政体制政策和省财政厅《关于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既要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区政府统筹财力办大事;保持区、乡两级财力分配格局基本不变;区、乡两级财政支出与事权相统一;简化收入分配计算方法”原则,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其本模式为“按保区、乡级既得财力原则确定收入基数,按事权责任核定支出基数,超收按比例返还,短收自行承担支出责任。
2011年,建立增收节支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乡镇自我发展能力;建立乡镇财政基本支出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责任;建立规范的分税制乡镇财政体制,重新划分收支范围,细化奖惩政策,规范乡镇分成资金使用方向。
八、财政监督
“九五“以来,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形成财政部门内部监督与对外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调查、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处理与追踪问效相结合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对财政局内各科室检查自2001年开始,2001年至2011年共查出违规资金2253.92万元。对乡镇财政监督检查自1998年开始,至2011年累计查出违规资多多253.93万元。对各类专项资金检查中,1999年至2011年共检查专项资金125389.66万元,其中违纪资金360.5万元。自2001年开始,每年根据省财政厅部署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截止2011年,共检查资金135268.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