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税务

第四章 税务

1994年,全国进行税制改革,实行新税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丰南税务分为国家和地方两部分。国税负责征收5个税种,地税负责征收12个税(费)种。随着丰南经济快速发展,入库税(费)款大幅度增长。1994年国税征收9566.5万元,地税征收4019万元。到2011年国税(费)收入29.17亿元,地税收入15.2亿元,分别比1994增长29.2倍、39.4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