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党费缴纳

第四节 党费缴纳

一、农村党员每月按0.2元标准缴纳。18年来无变化。

二、职工干部党员2008年4月1日以前,按每月工资收入的低高,分别交纳不同工资额的党费:400元以下者交纳0.5%,400至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至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从2008年4月1日起,按每月工资收入的低高,分别缴纳不同工资额的党费(均为税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万元者交纳1.5%,1万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交纳0.5%,5000元以上交纳1%。(https://www.daowen.com)

三、特殊党费

2008年汶川地震,丰南区共收到24655名党员上交的特殊党费356.4万元,其中1000元以上的共有702人,交纳金额115.6万元(最多的为宣庄一街党支部书记李双勇,交款7.28万元);交纳1000元以下的为23953人,交纳金额240.8万元。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丰南区共有9名党员交纳特殊党费,共计1.8万元,其中交纳1万元的1人,交纳1000元的8人。

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培训、教育、订阅党报党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补助特困老党员和受灾党员,给予党员教育设施补助,以及上缴市委组织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