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监察
2026年01月15日
第四节 环境监察
一、环境监察机构
丰南区环境监察大队是环保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前身是丰南县环境监理站,成立于1994年,2002年更名为丰南区环境监察大队。
1996年丰南区环境监理站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监理站的下设机构一环保所。按区域划分成立了胥各庄所、银丰所、小集所、黄各庄所、唐坊所、柳树瞿阝15所等6个环保所。1999年随着城区非工业企业和餐饮业的快速发展,又适时地成立了城区环保所,负责城区非工业企业及餐饮娱乐业的现场监理和排污费征收。2002年9月,环境监理站更名为环境监察大队。
二、环境监察工作(https://www.daowen.com)
1994-1999年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征收排污费;2000年开始,环境监察工作开始由收费型向管理型转变,业务范围逐渐扩展,到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共包括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环保专项行动、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放射源监管、建设项目监管、危险废物管理、夏、秋季秸秆禁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十余项工作。2007年10月,建立了环境监控中心,并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使环保监察初步实现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自1994年至2001年,丰南区(市)环境监察大队连续18年超额完成了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征费任务,排污费征收由1994年的82万元逐步增加到2011年的3965万元。2006年被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表5-5-71 1994-2011年丰南区(市)排污费征收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