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以来,丰南区(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不断优化国土资源配置,先后编制了1997-2010年、2010-2020年两个土地、海洋、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区境内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切实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把好国家征用土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用地,先后被河北省政府授予“土地开发复垦先进单位”“行风建设优胜单位”和“海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