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
1994年丰南撤县建市后,工商部门对市场监督管理坚持培育与监管两手抓。对本辖区内的集市贸易市场、综合市场、批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
一、市场秩序整顿
1994年以清理无照经营为重点,开始整顿集贸市场秩序,从当年8月份起先后两次进行突击性整顿。共查处无照经营1226户,办理补照手续894份,补交管理费4.68万元,罚款2.04万元,对日常市场与重点集贸市场推行明码标价管理,发放标价签9.8万张,标价牌5400个、小黑板3500块。1995年为迎接中日韩运动会的召开和全国卫生城创建活动,对街道市场进行整顿,取缔流动售货、私搭乱建、卫生脏乱差等违章摊点1200个,推行编号定位、对号入市,实行年、季、月三种收费方式,减少收费人员腾出力量充实市场监管。到年底,全市按三种方式收费市场达85%以上。1996年对城区主要街道、摊群、夜市进行整顿。拆除私搭乱建售货棚14个,清理门前摊、店外店、流动售货点596个,停业整顿17个,清理无照经营623户。监管范围扩展到全市50个市场,查出市场违章违法案件1800件,罚款2.6万元,破获各类市场治安案件127起,有力地配合了全市“严打”斗争。1997年开展市场“百日整顿”活动,重点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鱼霸、肉霸、菜霸和无照经营及欺骗消费者不法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96种,罚款1.7万元,收缴非法经营工具49台件,补交“两费”2.3万元,取消无照无证经营者270户,当场批评教育500多人。与此同时,颁布《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推广胥各庄、东风桥两市场“分行划市、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做法。1998年以后,重点对棉粮收购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制止外地粮贩在本市农村串户收购渔利。依照《粮食收购条例》将非法收购的6443公斤稻谷没收,并罚款1.4万元。此外,还查处徐水县咏村酒厂生产的假口子酒330件,假冒北京醇、贵州醇酒550件,没收非法购运粮食82万公斤,罚没款44万元。2000年成立11支夜间或双休日粮食市场稽查队,坚持24小时不空岗,全天候监控。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案件135起,罚没款42.72万元。2001年查处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案一起,没收籽棉4万公斤,皮棉1.4万公斤,案值15.45万元。2002年,全市市场管理85%达标。2004年,与经营户签订责任状1500份,市场划行归市,遏制“五乱”实现垃圾袋装化。在“百日会战”期间,出执法人员2874人次,车辆556辆次,取缔无照经营98户,露天烧烤35户,乱摆摊点292户,规范“三白两防”923户,清除市场外溢40处,卫生死角32处,垃圾60余吨。为10个工商所配备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对市场100多户经营者进行检查,打击注水肉。2005年,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26件,罚没款共计79.8万元。一是开展“查食品、保健康”食品安全集中执法活动。检查各类市场、摊点87个,经营户1331户,查处注水肉、假冒白酒、三无汽水等违法案件43件。二是2008-2011年,集中开展“查农资、保增收”红盾护农行动。先后组织开展春、秋两次大规模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对全区所有经销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的门店进行整治。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19家,查处违法案件453起,万元以上37件,不合格种子4650公斤,对20万元以上的假冒伪劣品进行统一公开销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收到新成效。
二、上市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1996年,工商部门紧紧抓住第二批发市场商品批发这一个关键环节,集中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夏季饮品、国庆中秋和1997年新年第四次重点突击检查活动。共查处徐水县咏林酒厂生产的假“口子酒”330件、假冒“北京醇”“贵州醇”白酒296件,查处不合格“北京二锅头”白酒889件、查获遵化等地产不合格水果罐头550件、不合格饮料274件。其中当年共查处市场中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45件,端掉制假售假黑窝6个,共罚款117万元。2004-2005年,在上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食品、饮品案件38件,罚没款5万余元。在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中,共抽检化肥7个品种,取缔无照经营8家,查扣不合格种子500公斤,罚没款5.4万元。其中2005年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大检查中,查处违法违章案件43起,查处注水肉80公斤,假冒白酒50箱,三无汽水650瓶,对假冒“铃兰”牌味精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在开展“查农资、保增收”执法大检查中,共查处违法案件22起,取缔无照经营种子、化肥8家,超范围经营户6起。两年期间共检查经营户16535户次,罚没款12.5万元,查补管理费10.2万元。2007年共抽验22批次、30多个品种,没收注水猪肉1150公斤,查扣不合格化肥10吨,不合格种子3500公斤,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36起,罚没款318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55件,罚没款126万元。2009年,围绕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节重要节日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大检查。共检查经营户6088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43件,莉没款164万元,案值505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4件,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3件。没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266万个。2010年至2011年,以节日上市量比较大的粮、油、酒类、奶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部位,对无证经营行为以及制假售假、坑害消费者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检查食品市场和集贸市场40个次,食品经营户1395户次,对16户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的经营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查处过期变质食品96袋。共抽样送检食品75个批次,抽验合格率达90%。对全区2641个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大检查。
三、市场管理方式改革
1995年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管办分离”的工作部署,成立“丰南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实行编制、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职责落实。1997年在全市41个集贸市场推行“市场巡查制”,组建14个巡查大队。同时,在基层三个分局和七个工商所也分别成立“市场巡查小分队”。与当地派出所紧密配合,当年共查处市场上各类违章违法案件657件,是上年同期2.04倍,罚款、补费6.32万元,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6人,批评教育340人。2001年至2002年工商部门与所办市场脱钩。将新华街市场、胥各庄农贸市场、丰南商品交易市场移交给市政府,其他城乡集贸市场由市工商局所属市场建设服务处代管。市政府组建“丰南市市场建设发展中心”作为指导、经营市场建设专门机制,靠挂在丰南市民营经济委员会,与市工商局实行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并将市场产权由工商局划归丰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场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市民营经济委员会所属“市场建设发展中心”,工商部门只履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维护市场准入、竞争和交易秩序,收取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