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 常务 委员

一、常务委员会构成

政协唐山市南丰区(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副主席有驻会和不驻会之分。不驻会副主席1-3名,非中共党员副主席1-2名。

表16-2-208 1994-2011年丰南区(市)政协常务委员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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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2-209 1994-2011年丰南区(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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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协常委会议

政协常委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1994年至2011年共召开73次常委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决定下列事项:审议提交政协委员会会议文件;组织实施委员会会议决议及上级政协下达的任务;协商决定政协委员人选、委员的增补或变更;听取区委、政府有关政治、经济形势及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情况通报。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参加,每月召开1次。1994年至2011年共召开主席会议216次。主席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政协每月工作;安排主席、副主席和常委的调研、视察活动及联谊活动;讨论需交常委会协商的调研报告、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方案;需交常委会研究协商的有关文件和人事安排;对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与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政协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