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价格管理
一、稳价、控价和明码标价
稳价:1994年,丰南市对钢材、民用煤、化肥、食盐、粮食等20种商品实行价格监审和最高限价。是年8月中旬,市场价格全面上涨、粮油蛋菜等副食品及化肥价格大幅度提高。8月17日调查统计,市场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粮油类平均上涨58.4%,副食类平均上涨69.7%,蔬菜11个品种平均上涨176.19%。为此,对粮油、猪肉、蔬菜等13个品种实行了最高限价。市场涨价势头得到遏制,个别品种价格开始回落。期间,共发放明码标价签46万张,标价牌3000块。
1995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四个大节日期间,对粮油肉蛋菜价格实行市场指导价管理,每天从唐山市荷花坑市场采价,按规定差价率制定出丰南市市场指导价格,在日常市场挂牌公布。当年10月,对城镇非农业户口实行特一面粉凭本限价定量供应,以平抑市场粮价。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批次批价审批,对化肥厂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出厂价格,制定冬储碳氨最终零售价格,整顿种子价格,落实农村综合电价。当年丰南市各类商品平衡零售物价指数为15.4%,低于唐山市平均15.8%的水平。
1997年对餐饮业进行分等划级,全市共核定饭店206家,其中特级饭店1家,甲级饭店5家,普通饭店200家。对已核定等级饭店,颁发等级证书,将价格等级和毛利标准公布于众。饭菜使用标价牌或标价签,明码标价。
1998年全面规范汽车修理及配件经营行业价格行为。发放统一制式的工时定额标准牌65块,在配件经营单位下发价签8000张。
2001年推进明码标价“四个一”示范活动即:一个示范医院、一个示范电信企业、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市场。当年所选择的市医院、通达市场、电信局、文化路四个示范单位明码标价,全部通过河北省验收。当年,对医院自制药剂价格和招标采购药品,落实“招标采购产生的差价收入70%留给患者,30%留给医院”规定。配合丰南市低压电网改造,制定过渡电价方案,受理举报案件2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68万元。
2002年在17个乡镇497个村和18个区直部门推行价费公示制度,减轻农民负担296.7万元,此外,还举办了价格听证会、热力价格听证会,为探索合理定价、科学管理价格开好头。
在经历了1994年的农产品价格、2003年粮油价格、2006年猪肉等几个上涨阶段后,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准确地为上级反馈市场价格动态,向群众传递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居民消费心理预期。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价格稳控取得成效。
控价:2003年面对非典带动来的价格异动,物价部门上下紧急投入到整治非典价格秩序斗争中,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一是及时启动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对药品、卫生防疫防护用品、主副食和日用四大类79个品种实行全天候、全方位主体监测,使每一时点的价格和每一时段的价格变化,尽在准确掌握之中,在及时上报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情况的同时,还上报《中草药价格上涨、市场价格不容乐观》《以货稳价一价格突发上涨的反思》等专题报告,为政府快捷、准确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在第一时间,贯彻实行上报关于价格干预等政策措施。在4月23日、28日和5月2日连续三次发布紧急公告,宣传和落实上报物价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搞好社会监督。三是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稳控思路。对当时市场紧俏,进价偏高板蓝根、消毒液、胸腺肽等药品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和一次性审批,促进市场供应。四是组织开展防治非典价格专项检查,从重从快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开通两条价格举报咨询热线,实行双人双岗值守,共检查相关单位926家,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7件,媒体曝光一件,实施经济制裁15万元。2010年3月17日,受谣言影响,全区出现集中购买食盐现象,市场一度脱销,食盐价格上涨。针对这一种情况,物价部门快速反应,迅速查处3起抬价销售食盐案件,退还消费者198元,实施经济处罚1599元,对稳定市场秩序起到震慑作用。
明码标价:2001年1月1日国家计委8号令《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施行后,物价部门以宣传、培训、监督检查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情况为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明码标价普及率、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https://www.daowen.com)
二、价格调整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只有少数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粮食价格
自1994年起逐步放开,到2000年,只有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到2001年,粮食价格全部放开。
(二)钢材、煤炭、水泥价格
自1994年开始实行市场调节。
(三)医疗服务价格
一直实行政府定价,2003年河北省对全省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和规范,2008年、2010年、2012年又分别进行部分调整和新项目价格增定。2010年开始县以下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下浮20%的规定。
(四)药品价格
实行进货加价率和最高零售价管理,即进货价加规定差率销售,但不得超过规定最高零售价。自2011年开始非盈利性医院药品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加价。
(五)成品油价格
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发改委定期公布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六)居民用电价格
实行政府定价,自2006年开始全区实行电价实行城乡统一电价,抄表到户。
(七)中小学收费
2010年全区开始免收中小学学杂费。
价格听证:自2002年起,建立政府制定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听证会制度。在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工作时,由物价部门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消费者代表参加,论证价格调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得意见和建议,使定价更加符合实际。2002-2011年以来,共计召开7次听证会,并对自来水价格、热力价格、污水处理收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