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施政方式

第二章 施政方式

区(市)政府实行区(市)长负责制,区(市)长领导区(市)政府的工作。副区(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区(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区(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