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

一、农业用地

(一)耕地

1994年有耕地面积50126.8公顷,占同期土地面积的37.3%,人均耕地面积1.47亩;2002年有耕地面积49469.5公顷,占同期土地面积的38.1%,人均耕地面积1.44亩;2011年有耕地面积48751.6公顷,占同期土地面积的37.3%,人均耕地面积1.39亩。1994-2011年十八年间,耕地面积减少1375.2公顷,人均耕地面积减少0.07亩。城乡扩建及企业占地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丰南镇2011年比1994年耕地面积减少44.1公顷;黄各庄镇2011年比1994年耕地面积减少115公顷。两镇占同期境内耕地面积减少总数的11.6%。

1.水田 主要是种植水稻,多分布在西葛、柳树瞿阝、尖字沽、东田庄、小集、大新庄、钱营等乡镇。1994年境内有水田5804.6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11.6%;2002年有4399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8.9%;2011年有3733.7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7.7%。2011年比1994年水田减少2070.9公顷,减少35.7%。

2.水浇地 水浇地是水源有保证,灌溉设备完善,能实现旱涝保收的耕地。水浇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多分布在境内中部、东部、东南部地区,包括丰南镇、黄各庄镇、稻地镇、小集镇、大齐各庄镇、钱营镇和大新庄等乡镇。1994年有水浇地26676.3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53.2%;2002年有水浇地39852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80.6%;2011年有水浇地45017.9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92.3%。1994-2011年十八年间,水浇地面积增加18341.6公顷,增加68.8%。

3.旱地 旱地主要依靠地上水浇灌,无水源保证。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南部粘土地区。1994年有旱地17645.9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35.2%;2002年有旱地5218.5公顷,占同期耕地面积的10.5%;1994-2002年九年间,旱地减少12427.4公顷,减少70.4%;2011年境内耕地全部为水田和水浇地,通过几年的农田改造,彻底消灭旱地。

(二)林地

1994年,有林地11090.4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7%;2002年,有林地20773.1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3.2%;2011年,有林地31709.1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24.2%。林地主要以防护林为主,用材林次之,经济林面积最小。2011年,有防护林25969.8公顷,有用材林4133.3公顷,有经济林1606公顷。

(三)园地

园地主要有桃园、苹果园、梨园、葡萄园等,多分布在东部,东南部的钱营、大新庄、小集镇等沙土地区。1994年,有园地1501.3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2002年,有园地100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0.6%;2011年,有园地1755.3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3%。

(四)牧草地

2002年,有牧草地68.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0.05%;2011年,有牧草地179.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0.14%。全部为人工牧草地。

二、非农业用地

(一)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包括城镇、村庄、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1994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4028.8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0.5%;2002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5017.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1.6%;2011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1383.8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6.4%。

1.城镇用地 包括居民点用地,机关、文体、卫生、商业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居民点内不易剔除的工业占地。2002年,有建制镇12个(不含滨海镇),占地面积1742.7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3%,占同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1.6%;2011年,有建制镇12个,占地面积5126.1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3.9%,占同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24%。很明显,2011年城镇用地面积比2002年纯增3383.4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包括农村居民住宅、村内学校、坑塘、村内闲散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2002年,有农村居民点398个,用地面积8651.2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6.7%,占同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57.6%;2011年,有农村居民点474个,用地面积11355.6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8.7%,占同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3.1%。2011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比2002年纯增了2704.4公顷。

3.独立工矿用地 2002年,独立工矿用地面积1928.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5%,占同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2.8%;2011年,独立工矿用地面积4322.8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3.3%,占同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20.2%。2011年独立工矿用地面积比2002年纯增2393.9公顷。

4.特殊用地 包括风景区、墓地、火化厂等用地。2002年,有特殊用地面积539.5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0.41%,占同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3.6%。

(二)交通运输用地(https://www.daowen.com)

交通用地主要是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等。1994年,交通用地5056.5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3.8%;2002年,交通用地5358.8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4.1%;2011年,交通用地5262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4%,其中铁路用地396.2公顷,公路用地1718.8公顷,农村道路用地3142.1公顷,港口码头用地5公顷。2011年交通用地比1994年增加205.6公顷,增加4.1%。

(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滩涂、沟渠、水利工程建筑等用地。1994年,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43100.8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32.1%;2002年,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0797.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23.7%;2011年,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6360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20.2%。

1.河流水面 河流主要有沙河、陡河、津唐运河、煤河、黑沿子排干、西排干等骨干河道和汇入这些骨干河道的支流渠道以及流经的双龙河、还乡河等。2002年,河流水面848.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0.65%;2011年,河流水面2388.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8%。

2.坑塘水面 2002年,有坑塘水面1990.3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5%;2011年,有坑塘水面7771.7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5.9%。的坑塘水面大部分已被开发利用,多数用于养殖。

3.滩涂 2002年,滩涂面积10517.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8.1%;到2011年,已开发10.2万公顷,尚未开发的滩涂289.5公顷。滩涂大部分已被开发利用,或开发为水产养殖业,或开发为种植业。

4.沟渠 2002年,沟渠面积6984.8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5.4%;2011年,沟渠面积14751.1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1%。沟渠主要集中在南部、西部台田较多的乡镇。

5.水利工程用地 水利工程用地主要包括河流堤坝、水库堤坝、排灌站及闸桥函等。2002年,水利工程用地470.4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0.8%;2011年,水利工程用地1158.8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0.9%。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主要是田坎、取土坑、沙地、盐碱地、沼泽地等未开发利用土地。1994年,未开发利用土地16399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2.2%;2002年,有未开发利用土地24967.7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19.2%;2011年,有其他土地5638.1公顷,占同期土地总面积的4.3%。

表2-5-8 1994-2011年丰南市(区)人均占有耕地统计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表2-5-9 2011年丰南区农用地面积分类构成表

图示

注:水浇地中包含菜地

表2-5-10 2011年丰南区建设用地面积分类构成表

图示

注::城镇用地中包含公共设施及居民点内不易剔除的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