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政审判
1994-2000年,每年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为内容的法制宣传周活动,举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培训班28期,培训人员3080人次。2004年以后,采取巡廻指导的方法,组织业务骨干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有关行政单位,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2010年,又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即在诉讼前,由办案法官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进行调解,尽可能不进入诉讼环节,以减少双方对立情绪,促进“官”民和谐。1994-2011年,共审理行政案件153件,执行非诉讼行政案件2192件,行政案件结案率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率分别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