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代表会议

第二节  代表会议

一、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4年4月,丰南撤县建市,将1993年1月产生的原丰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从1994年5月到1998年2月,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

(一)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4年5月30日,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招待所召开。这次会议是根据建市的需要,只更名,不换届。参加大会代表是原丰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5名,经重新审查,除2名调出外共303名,应到代表303名,实到代表288名,因病因事请假15名。出席会议代表占应到代表总数的95%,符合法律规定。大会做出决议:原丰南县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更名为丰南市第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原丰南县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17名,分别更名为丰南市第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原丰南县人民政府更名为丰南市人民政府;原丰南县人民政府县长1名、副县长7名,分别更名为丰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原丰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更名为丰南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原丰南县人民法院院长1名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分别更名为丰南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5年3月9日到11日,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丰南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7名,占代表总数94.7%。大会听取审议了市长傅爱文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乔维义所作的《关于丰南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长张宗亮所作的《关于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建体所作的《丰南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白庆隆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贺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做出了决议。会议批准2名副市长和2名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辞职,补选2名人大常委会委员。

(三)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96年3月6日到8日,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丰南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63名,占代表总数的87.3%。大会听取审议了市长傅爱文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于庆春所作的《关于丰南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长李继业所作的《关于丰南市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建体所作的《丰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白庆隆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贺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做出了决议,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丰南市1996年至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根据本次会议国民经济计划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接受批准了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1名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辞职,补选了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围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实施,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发展。

(四)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997年1月25日至27日,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丰南礼堂召开。参加会议代表242名,占代表总数的80%。列席这次会议的有河北省、唐山市人大代表3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23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66人。会议听取审议了代市长齐景峰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于庆春所作的《丰南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长李继业所作的《丰南市1996年财政决算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建体所作的《丰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刘殿宝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安成学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做出这六个报告的决议。会议接受批准了市长1名、人民法院院长1名、人民检察院检察1名、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和委员2名的辞职;补选了市长1名,人民法院院长1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

二、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到1998年2月任期届满,丰南市第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2月举行,到2002年8月撤市设区前,共举行5次全体会议。

(一)丰南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2月8日到13日在市政府招待处和丰南礼堂举行。应到代表234名,实到代表234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丰南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不是市二届人大代表的副市长及各委办主任、局长应列席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另外,邀请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列席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共89名,其中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乡镇人大副主席12名,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77名。经研究决定,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不再单独编组,分别编入各代表团听取大会报告,参加讨论。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于大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于庆春所作的《丰南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长李继业所作的《丰南市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殿宝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宝成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别做出了决议。会议依法选出了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出了丰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了出席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名。

会议要求:市二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丰南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以依法治市为重点的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继续加强对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把全市各项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做出新的贡献。

(二)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9年3月16日至18日,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市政府招待处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8人,占代表总数的98%,列席会议人员85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于大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洪守民所作的《丰南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长李继业所作的《丰南市1998年财政决算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克利所作的《丰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殿宝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检察长冯振东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做出了通过六个报告的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丰南市1999-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三)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0年3月5日至7日,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市政府招待处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5人,占代表总数的98%,列席会议人员90名。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于大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洪守民所作的《丰南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长李继业所作的《丰南市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克利所作的《丰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殿宝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宝成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通过了对六个报告的决议,会议补选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

(四)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市政府招待处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5人,占代表总数的98%,列席会议人员81名。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于大中所作的《丰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洪守民所作的《丰南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长李继业所作的《丰南市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克利所作的《丰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殿宝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华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对六个报告的决议。

(五)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02年3月5日至7日,丰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市政府招待处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2人,占代表总数的97%,列席人员67名。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市长刘建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洪守民所作的《丰南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继业所作的《丰南市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克利所作的《丰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殿宝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华所作的《丰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对六个报告的决议。会议补选了市长1名。

三、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2年8月,丰南撤市设区。根据《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从2002年8月到2007年7月,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一)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3年4月15日至18日,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区政府招待处召开。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丰南区区长刘建立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审查和批准了区计划统计局局长佟秀媛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审查和批准了财政局局长董秀峰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殿宝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张国华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对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唐山市丰南区区长1名,副区长7名;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院长1名;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院长1名。

(二)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4年2月11日至13日,唐山市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丰南区区长刘建立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审查和批准了区计划统计局局长佟秀媛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去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印生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志稳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张国华所作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对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5年2月21日至23日,唐山市丰南区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与会代表、听取讨论并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唐山市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4件。

(四)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6年2月9日至11日,唐山市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组讨论并通过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方案2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6件。不是区三届人大代表的政府组成人员,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出席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了会议。

(五)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07年1月23日至25日,唐山市丰南区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期间,238名人大代表听取、分组讨论并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唐山市丰南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唐山市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8件。

四、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从2007年7月到2011年12月,丰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

(一)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7年7月26日至28日,唐山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举行。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丰南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树臣当选为丰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边文明、郑志新、董树军、陆振文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庆春等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忠当选为丰南区人民政府区长,张会春、许焕庆、刘会荣、佟秀媛、王玉国、尚兵当选为副区长;胡永军当选为人民法院院长,周春林当选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5件。不是区四届人大代表的政府组成人员,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出席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了会议。

(二)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8年3月10日至12日,唐山市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唐山市丰南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唐山市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3件。

(三)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8年3月10日至12日,唐山市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丰南礼堂举行。在3月12日举行的全体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出席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40名代表。

(四)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9年2月12日至13日,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唐山市丰南区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唐山市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10年3月3日至4日,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丰南礼堂举行。会议期间,223名人大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议案的暂行规定》。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3件。不是区四届人大代表的政府组成人员,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出席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了会议。列席人员75人,其中: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政府副区长4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56人,乡镇人大副主席15人。

(六)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10年5月5日至6日,唐山市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丰南礼堂举行。郭文良当选为丰南区人民政府区长;刘旭功、孙荣才、唐秀德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236名人大代表分乘七辆车,视察了新城区生态景观工程和旧城区拆迁改造工地。

(七)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2011年1月9日至10日,唐山市丰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议案的暂行规定》;参观了唐津运河生态旅游度假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