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证

第三节 公证

丰南公证工作开始由丰南公证处负责。1993年以前,公证范围较窄,主要办理部分劳务、经济、民事等业务。1994年以后,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公证范围逐年拓宽。特别是1996年以后,相继为经贸、金融、城建、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等部门办理了公证事宜,并围绕企业改制、新一轮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全方位的公证服务。司法部主办的“当代司法”和河北电视台记者对丰南的公政工作都进行了专门报道。2000年11月,丰南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河北省司法厅举办的《要素式公证格式》培训和公证工作研讨会,不仅业务水平得到提髙,视野也更加开阔。从2001年开始,针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引发的矛盾纠纷,向民政局提出法律建议,开办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2004、2005年,又针对私人住房产权矛盾增多的情况,主动与房产部门联系,开办了房屋交易公证。针对金融部门在借贷工作中的“追债难”问题,与金融部门沟通,开办了借贷公证。

2008年以后,丰南公证处收归唐山市司法局管理,更名为康华公证处,负责丰南辖区的公证工作。2009年,开办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赠与公证等业务。2010、2011年,又开办了委托公证、房屋拆迁协议公证等业务,业务种类达到20多种。

1994-2011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7633件,有效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诉讼,维护了社会稳定。

表18-4-233 1994-2011年丰南区(市)公证事项分类统计表(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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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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