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 震(雷)上 巽(风)下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新译】恒卦卦辞:恒久坚持,美善亨通,无有灾咎,义利和顺,贞固公正,利于有所往行(作为)。
【新注】恒:卦名。恒,久,永久。《周易音义》:“恒,如字,久也。”郑玄说:“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新解】夫妇追梦造福需要同心同德,恒久坚持“美善亨通、义利和顺、贞固公正”等美德,家庭才能“无有灾咎”,才能“利于有所往行(作为)”。《彖传》:“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程颐说:“《恒》,《序卦》:‘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咸》,夫妇之道。夫妇终身不变者也。故《咸》之后受之以《恒》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是男女交感之义。《恒》,长男在长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妇居室之常道也。论交感之情,则少为亲切。论尊卑之序,则长当谨正,故《兑》《艮》为《咸》,而《震》《巽》为《恒》也。男在女上,男动于外,女顺于内,人理之常,故为《恒》也。又刚上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应,皆《恒》之义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新译】恒卦初六:深浚恒久,贞固公正。如遇凶险,则无所利。
【新注】浚恒:深浚恒久。浚,深。
【新解】追梦造福,贵在坚持。胡瑗说:“天下之事,必皆有渐,在乎积日累久,而后能成其功。是故为学既久,则道业可成,圣贤可到;为治既久,则教化可行,尧舜可至。若是之类,莫不由积日累久而后至,固非骤而及也。初六居下卦之初,为事之始,责其长久之道,永远之效,是犹为学之始。”
九二:悔亡。
【新译】恒卦九二:忧虑悔恨消失。
【新注】《象传》:“九二悔亡,能久中也。”荀爽说:“《乾》为久也。能久行中和,以阳据阴,故曰‘能久中也’。”
【新解】能够坚持不懈恒久实行中和之道就会达到“悔亡”的效果。二为阴位,九为阳爻。阴位得阳爻,是不当位,前面又有两阳爻,当有悔焉。但二居下卦之中,进虽不利,能中正自守,常行中和之道,便能无悔也。《周易折中》案:“恒者,常也。中则常矣。卦惟此爻以刚居中,《大壮》之壮。戒于太过,而四阳爻惟二得中。《解》‘利西南’贵处后也,而卦惟初六为最后。此皆合乎卦义而甚明者。故直系以吉占而辞可略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新译】恒卦九三:不能恒久坚持美德,就要受到人们的批评。问筮得到了吝难之占。
【新注】不恒其德:不能恒久坚持美德。《论语·子路》:“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礼记·缁衣》:“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承:承受。《周易音义》:“‘或承’,或,有也。一云:常也。郑本作‘咸承’。”羞:耻辱。
【新解】追梦造福必须恒久坚持修养美好德行,否则便会半途而废,甚至自取其辱,无所容也。荀爽说:“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与上相应,欲往承之,为阴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贞吝’者,谓正居其所,不与阴通也。无居自容,故‘贞吝’矣。”《周易折中》案:“《易》最重者中,故卦德之不善者,过乎中则愈甚。《睽》《归妹》之类是也。卦德之善者,过乎中则不能守矣。《复》《中孚》之类是也。况恒者,庸也,常也。惟中故庸,未有失其中而能常者也。三、上之为‘不恒’‘振恒’者以此。”
九四:田无禽。
【新译】恒卦九四:打猎一无所获。
【新注】田:通“畋”,打猎。禽:鸟兽的总称。
【新解】胡瑗说:“常久之道,必本于中正。九四以阳居阴,是不正也。位不及中,是不中也。不中不正,不常之人也。以不常之人为治则教化不能行,抚民则膏泽不能下,是犹田猎而无禽可获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新译】恒卦六五:恒久坚持自己的美德,努力修养贞固公正。妇人吉善祥和,夫子凶险艰难。
【新注】恒其德:恒久坚持自己的美德。
【新解】李镜池说:“过去妇人在家庭中为从属地位,受压迫,所以吉凶与夫子相反,表明利益对立。”这个说法并不一定准确。因为“恒其德,贞”乃承上爻“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所发,二者形成鲜明的对照。谓不进其德就不好,进其德就好。而“恒其德”同“妇人吉、夫子凶”实无必然的逻辑联系。
上六:振恒,凶。
【新译】恒卦上六:振荡动摇恒久之道,必然凶险艰难。
【新注】振恒:振荡动摇恒久之道。
【新解】恒久之道,贵在坚持。振荡动摇恒久之道,必然凶险艰难。王弼说:“夫静为躁君,安为动主。故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道也。处卦之上,居动之极,以此为恒,无施而得也。”丘富国说:“恒,中道也。中则能恒,不中则不恒矣。恒卦六爻,无上下相应之义,惟以二体而取中焉。则恒之义见矣。初在下体之下,四在上体之下,皆未及乎恒者,故泥常而不知变,是以初‘浚恒’,四‘田无禽’也。三在下体之上,上在上体之上,皆已过乎恒者,故好变而不知常,是以三‘不恒’而上‘振恒’也。惟二五得上下体之中。知恒之义者。而五位刚爻柔,以柔中为恒,故不能制义而但为妇人之吉;二位柔爻刚,以刚中为恒,而居位不当,亦不能尽守常之义,故特言‘悔亡’而已。恒之道岂易言哉?”程颐说:“居上之道,必有恒德,乃能有功。若躁动不常,岂能有所成乎?居上而不恒,其凶甚矣。”王申子说:“此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其好功生事之过乎?故圣人折之曰‘大无功’。言振扰于守恒之时,决无所成也。”李镜池说:“振:张璠和李鼎祚《集解》作震,雷雨。常有雷雨,生活不好过,故‘凶’。本卦讲古代社会生活、生产上的许多困难。可见古人日子不好过,生活艰苦,生产繁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