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实践与理论关系的再讨论”专栏

“翻译实践与理论关系的再讨论”专栏

编者按:实践是中国翻译理论之源。理论要回答时代之问,与伟大的时代同行。本刊曾于2003年全年各期开展“翻译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讨论,18位翻译家各抒己见,观点大相径庭:有力主两者是辩证关系、互动关系的,有认为“实践第一,理论第二”的,有推行“猫论”的,甚至有重弹“理论无用”老调的。时过十七年,翻译实践有了划时代的变化,翻译研究新理踵出。在新的语境下,两者关系的原则性分歧得以弥合,但尚需在真理性认识上再前进一步,本刊特再组织讨论。

本专栏一组四篇。曹文指出,翻译理论不仅能规范并指导实践,还能描述和解释实践;翻译理论都有其局限性,要真正掌握并正确运用,必须了解其局限性。何文呼吁,我国翻译基础理论亟待实质性的突破;挖掘传统文论“宝藏”,借鉴国外,协同创新,实行多学科、跨学科研究,方可修成正果。周文回顾和反思了17年前的那场讨论,并根据其译者行为批评理论,就不同类型翻译理论的不同功用与角色化对两者关系认识的影响发表新见。刘文则从工具视角,提出翻译单位是连接翻译理论和实践的手段;根据心智哲学,认为翻译单位由心理单位和操控单位组成。

(原载《上海翻译》201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