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好事多磨
1990年,我是以“临时顾问”的身份进入世卫组织的,每个合同只有两三个月。按照世卫组织的规定,打临工只能干11个月,如果在11个月的期限内没有转成正式职工,就要回家。如果双方有意愿,1个月后还可以再来,继续当临时工,也可能成为正式职工。在我前后来的三个日本人和一个韩国人都在满11个月前就转正了。我还悬在那儿,心里虽然不踏实,但也没有别的办法,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好好干活。
因为只是一个大学的普通老师,每一次延长合同都要从教研室开始,通过系,学院各处、室,院领导,再到局、部,层层报批,有一套烦琐的程序。每次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区域主任对我的表现满意。在第三个短期合同期满前,他开始过问我转正的事,世卫组织西太区向卫生部表示愿意聘用我为正式的国际工作人员。
然而,好事多磨。1991年3月8日,在例行周会上,司长提到我的转正出现了新情况,因为另有中国人申请传统医学官员的职位,我能否转正还说不准,也许会有变数。
3月18日至24日,我以世卫组织官员身份到北京出差,见到了卫生部的领导。谈完公事后,外事司司长提到了西太区区域主任对我这几个月的工作表现满意,希望我能留下来,成为世卫组织的正式工作人员。司长表示卫生部对我这几个月的工作也很满意,希望我能把这个职位拿下。他也提到了有人想替换我,不过让我不用担心,转正的手续正在运作中。他一再强调派谁去的决定权在卫生部,别人说了不算,只有卫生部才能做最后的决定。
5月8日,我的第四个短期合同开始进入倒计时阶段。区域主任叫我到他的办公室,谈完工作后,他问我:“你自己觉得你干得怎么样?”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愣了一下。他笑着说:“你要说自己干得好,这样才能留下。”区域主任告诉我,他过一段时间要去中国,他会了解一下情况,让我等他回来后的消息。(https://www.daowen.com)
5月29日,区域主任出访中国回来,在楼道上高兴地告诉我:转正没问题了。
7月初,区域主任又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他已收到卫生部外事司司长签发的关于同意我转正的公函。不过,办理转正,还有很多手续,在11个月的期限前,完成不了双方的各种手续了。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回国,在回国期间办完所有手续后再回来。
我很高兴能回家了。区域主任却指示人事部门不管用什么方式,甚至采取特殊安排,在合同休止期间把我留在马尼拉,不要回国。他具体提到了是否可以给我一个履行工作协议(Agreement for Performance of Work,APW)或合同服务协议(Contract Service Agreement,CSA)把我留下。这两种协议类似于外包合同,拥有这类协议的人不能算作世卫组织工作人员,也不是临时工。这类协议只是把项目交给个人或单位来做。拥有这类合同的人,原则上不让在世卫组织的办公室里工作,要自己另找个地方,家里、图书馆或咖啡馆等地方,只要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即可。区域主任连这点也想到了,他怕我回去后就回不来了。他指示人事处,能不能到办公室工作,以后再说,先把人留下来。人事官是个德国人,办事严谨,一再强调,不管哪一类合同给我,都不符合规定。区域主任认为总有可以通融的途径,让他想办法。
7月12日,人事官给我送来一个合同服务协议,覆盖8月6日到9月6日的一个月,让我签字。实际上,人事官并不想让我签,只是迫于区域主任的高压。我也实在想回家待几天,这件事就这么拖着了。
1991年8月6日,我稀里糊涂地离开马尼拉,高高兴兴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