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19 怎样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概括地说,国家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收费行为,中央明确提出了对现行农村税费制度进行改革,从2001年开始,逐步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推广。税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是指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是指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其次,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https://www.daowen.com)

最后,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用各种自由灵活的方式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