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农业经营方式?
(1)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定居,农业从业人员逐步下降,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二是引导一部分农户退出承包地,增加人均土地占有规模从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规范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台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首先,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抵押等更加完整充分的土地财产权利,强化农户承包权的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强对农户承包权的物权保护。其次,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主要是建立农地流转市场和农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培育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推行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鉴证制度,加强农地流转用途监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最后,探索建立经营权流转补贴制度,对转出农地的农户和一定经营规模以上的转入主体实行补贴,引导部分农民转出承包地。
此外,还要通过建立承包权退出机制,对已在城镇就业定居并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户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引导他们退还承包地,扩大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的经营规模。
(2)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长期方向,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较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仍将大量存在,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高效便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服务规模,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https://www.daowen.com)
一要抓紧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技术应用、信息收集和市场开拓的能力,增强其为成员服务、维护成员利益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为农服务的基础作用。
二要在继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的同时,倡导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其为农服务、带农增收的骨干作用。
三要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创新管理体制,充实农业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