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荣誉权被他人侵犯怎么办?
荣誉权,是指公民有获得并保持各种嘉奖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荣誉包括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公民的荣誉是在学习、生产、工作或战斗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立有功勋而获得的光荣称号。例如,先进工作者,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优秀党员,最佳男、女主角等都是光荣称号。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得荣誉称号的公民,必须要明确地了解以下几点:
首先,公民要明确荣誉权的权利内容:(1)公民有获得和保持荣誉的权利。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只有当公民在学习、工作和思想品质等方面具备了一定的优胜条件之后才能获得此殊荣,一旦获得即表明该公民具有了一种美好的名誉和良好的名声,对这种荣誉,公民有维护和保持的权利。(2)对于侵害荣誉权的行为公民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其次,公民还要注意掌握侵犯荣誉权的表现和认定责任的依据。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1)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一般来说,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其他公民和法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剥夺、取消公民的荣誉称号,只在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允许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除了依法剥夺外,在其他情况下,公民和法人不得任意剥夺和取消他人的荣誉称号。(2)非法诋毁公民的荣誉权。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侵权人无根据地诬陷他人是用弄虚作假、谎报成绩骗取的荣誉称号,这种诽谤和诋毁行为不仅是对荣誉称号的损害,也是对公民名誉的损伤,视为非法诋毁公民的荣誉权。(https://www.daowen.com)
对于公民侵犯他人荣誉权的认定,一般要从两个方面综合考虑:一要掌握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和损伤性,二要掌握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性。
最后,对于侵犯公民的荣誉权的行为,公民可以请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和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置之不理,公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物质赔偿。有必要提醒公民注意的是,所有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所产生的登报广播、发表启事、公告等费用,应一律由侵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