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是怎样的?其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2026年02月15日
1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是怎样的?其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和设置的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内容如下:(https://www.daowen.com)
(1)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是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3)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4)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