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及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3 什么是环境及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环境在一般意义上是一个相对的、可变的概念,通常意义上是指围绕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中心事物不同,围绕这一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也不尽相同。因此,作为法律保护对象的环境与日常生活中的环境和作为环境科学研究对象的环境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一规定表明,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体现了“大环境”的含义,揭示了法律意义上环境的本质,即是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所采用的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方式与国际法所指的环境相一致。

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法并非指某个具体的法律法规,而是所有与环境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二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环境保护的宪法规范,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组成的体系,成为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基本内容具体包括: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范;环境保护基本法律规范;专门性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环境标准;其他法律部门中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环境纠纷解决程序法律规范;地方环境法律规范;我国加入的保护环境的国际公约;等等。(https://www.daowen.com)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规范是指《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是制定专门性环境保护单性法规的依据。该法对环境保护的目的、任务、对象、基本原则、制度以及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基本要求、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专门性法律规范的范围和内容广泛,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的法律规范,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自然保护的法律规范,如森林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文化环境保护法,如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环境管理、监督、监测及保证法律实施的法规,如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环境标准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以及标准样品标准等。我国缔结和参加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