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经济影响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一)行政区经济影响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许多学者的研究都表明,行政干预是造成区域产业同构的主要因素。在现行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使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资金;二是行政性垄断,即在特定领域实际上控制和支配着某些国民经济部门(如铁路、电信等)。由于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导致企业之间特别是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各地政府采取措施改善本地经济发展环境,但这种行为会对地区经济造成严重伤害,比如会干扰产业跨区域的重组与融合,难以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人为地造成市场分割和行政垄断,形成所谓的“行政区经济”,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所谓行政区经济,是指因行政干预而形成的行政壁垒对地区经济所产生的不合理约束,导致区域经济自我隔离的现象。这种特殊现象的产生有其历史原因,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角色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成从计划制定者向市场服务者的转换,因此产生了政府企业化、权力寻租化、市场分割化、产业结构趋同化、资源配置行政化等不合理现象。

当前,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大量的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和产业趋同现象,导致其形成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内的原因,也有体制外的原因,在这些原因中,对政绩的不合理考核是造成地方政府过度干预的最主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目标,片面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在这种发展策略下,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标准自然也围绕经济发展目标来制定,比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规模和增长速度、财税收入、就业情况等。经济发展目标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首要任务,各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国内生产总值锦标赛,市场竞争不可避免转变为保权保位之争。同时,为了争夺资源与利益,地方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地方保护意识不断升级,产业趋同问题日益突出,形成所谓的“行政区经济”。在这种氛围下,各地竞相构筑或显性或隐性的种种壁垒,为了增强所谓的经济竞争力,从省到市再到县,不顾自身实际情况,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济发展体系,恨不得将所有产业全部拉拢到本地区来,忽视了地方经济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割据经济”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全国统一大市场被人为分割,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不利于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对于区域间难以实现产业协同发展的原因,很多学者进行了探究。如王小龙、李斌(2002)[42]通过研究认为,地方保护主义是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进行经济博弈的结果,实行地方保护主义虽然可以获得短期利益,但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是一种短视行为。但官员任期的限制,造成了地方官员对于追求经济长远发展目标毫无兴趣。陆铭、陈钊、严冀(2004)[43]认为,在现行体制下,与发达地区相比,落后地区在产业竞争力和跨区贸易利益分享中处于劣势,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落后地区自然选择不加入当前产业分工体系,虽然会损失一部分当期收益,却有助于增强自身在未来利益分配中的谈判地位,甚至可以做到对先进地区的超越。落后地区的这些战略性活动尽管在某种条件下对其本身是有益的,但同时也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下降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从珠三角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珠三角各市在对外开放政策的指挥下,在各城市政府行政干预以及市场机制的引导下,企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出发,相继进入政府希望进入的各个产业,并由此导致了各城市产业结构出现严重趋同现象,非常不利于整个珠三角产业的协调发展。地方政府的企业化,是行政垄断产生的根本原因,在过分追求地方利益的冲动下,城市之间的盲目竞争不可避免,区域整体利益被人为忽视,产业同构现象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