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趋同影响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二)产业政策趋同影响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产业政策是指导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政府部门干预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产业政策的导向加上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使得企业正常的进入退出机制受到人为干扰,出现能进难出的非正常现象。具体表现在部分生产落后产业,甚至产能过剩产业往往没有有效退出市场或转型升级,特别是在官员政绩考评的重压下,市场退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导致应该被淘汰的企业却仍然留在市场,造成产业发展资源的浪费。在这种环境下,由于退出机制失效,使得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受阻,造成市场的恶性竞争,损害了区域产业的协调发展。

实现对其他地区的产业赶超,是地方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时的一个重要目的。从地方自生能力和竞争优势的视角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很大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延伸。地方保护主义、市场行政垄断现象是各地方政府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盲目实行赶超战略的结果,而这种赶超政策使得企业缺乏自生能力,最后造成经济效益的巨大损失。要想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应当全面摒弃过去所有类型的赶超政策,从而消除过去传统赶超政策所造成的种种不良问题[44-45]。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喜欢将新兴科技产业列为未来重点发展方向,所以也就出现了各地政府争相拉拢高技术公司的现象,并许诺各种好处和优惠政策。但这样做的同时,也就放弃了自身的比较优势,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产业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缺乏市场竞争力且不具备发展的可持续性。在实际中,假如两个地方发展相同产业所获得的收益大于跟随发展所获收益,则两地政府通常都会作出优先发展同一产业的经济战略决策;反之亦然。在当前政治体制下,中央政府为了实现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需要通过其代理人,也即地方政府进行推进,在利益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往往做出与中央政府意志相违背的政策选择。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在选择经济发展战略时,不可避免面临失败的风险,为了规避这种风险,经过权衡,最优的策略就是跟随策略,别的地方政府发展什么产业,我也发展相同产业,可以大大降低一旦失败所面临的追责风险。在这种产业发展策略下,各地政府出现的产业同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如表3-7所示,珠三角各城市制定的产业政策中,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重叠现象严重,比如新能源产业同时出现在4个城市的优势产业中,新材料同时出现在5个城市的重点发展产业中。珠三角各城市之间的产业规划出现严重的趋同趋势,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规划,不利于珠三角各城市间的产业协同发展。

表3-7 珠三角各城市优势产业与重点发展产业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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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各城市近年来发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文件整理而得。